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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书中女主也吃过路边摊,也许周云深是受她影响的。
虽然书里没有写他们俩一起吃路边摊,写的是女主和沈奕辰吃路边摊。
“叶霜,你在想什么?”
周云深的呼唤,将叶霜从思绪中拉回。
桌上摆着一大碗猪脚粉,花生和猪脚占了大半碗,份量很足,是个良心商家。
花生猪脚汤,这也是叶霜很喜欢的汤,看着就很有食欲。
“我在想,你不吃吗?”
周云深浅笑道:“你这碗猪脚刚好那口锅的最后一份,新的猪脚要等一小会才好,你先吃。”
叶霜夹起一块猪脚,入嘴就确定是她想要的味道,绵软不油腻,满满的胶原蛋白。
“你还挺斯文的,不用手拿,都能把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周云深的话,让叶霜害羞极了。
她确实不需要手套,以前她吃带骨头的肉,为了懒得去洗手,能不用手就不用手,现在已经能熟练地用筷子和嘴巴配合,啃骨头。
“云深哥,你对于路边摊有什么看法,你以前吃过吗?”
周云深刚要回答,老板就说话了:“帅哥,你的猪脚粉好了。”
他起身去拿粉,叶霜其实是想套话,等他回来应该就忽略这个问题了吧,唉。
“我以前对路边摊的普遍印象是便宜不卫生。
直到有一天,我跟同学在路边吃了一碗麻辣烫后,我才发现它的味道其实不错,卫生条件相对于店铺来说,确实是差了点,但也能接受。
刚才我还担心你吃不惯呢。”
看来,他还以为她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呢。
他所说的同学,会不会就是叶雯洁?
“这碗粉味道极佳。
这些路边摊的摊主,大多数是找不到工作的人,而这些人当中,又以学历较低的中年人为主。
他们肩上背负着养家糊口的家庭重任,生活不易啊,有时候还要被城管驱赶。”
叶霜看摊主忙得像个陀螺一样,一会要烫粉,一会又去收拾碗筷,她不禁有感而发。
“你所言极是。
这是我第二次吃路边摊,经你这么一说,我对它们的看法又有所改观了。”
叶霜怔住了,这居然是他第二次吃路边摊,那第一次应该就是和他的同学。
也是,他怎么会让叶雯洁吃路边摊,肯定是带她去店里吃东西。
这么一分析,叶霜不知是该笑,还是该哭。
吃饱喝足后,他们打车回学校。
周云深提出,把叶霜送至她的宿舍楼下,叶霜摆手拒绝,“云深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不想被别人看到,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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