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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来,日日夜夜各处都有人守着,夜里也看不到半点陌生人迹。
可到第二日天亮时,总会发现某一处坟被掘,尸体不翼而飞。
更离奇的是,每次都是女尸,到上个月底为止,竟有十四具女尸悄无声息地失踪。
坊间百姓害怕,觉得是邪魔作祟,越传越离谱,搞得人心惶惶。
果不其然,一桩死人失踪案也能得上头施压,要求漓水县在十五日内破案。
这样有挑战、有难度的事,县令大人第一个想到的必是莫铄月。
谁让她不过十岁就能帮着她阿爹破了妓馆杀人案,还得太守赏赐,一时名声大噪。
可别人不知道的是,那时的她,刚刚从二十岁的身体重新回到十岁。
呵,妖怪?若是世人知她重生而来,怕是先把她当成妖怪烧死吧。
或许这世间总有一些事,常理无法解释,就比如她自己。
但是,回魂之说,她尚可相信,
尸体能够凭空消失,若说不是人为,她是不信的。
莫铄月指着地面的四排像是猫爪的脚印,
“这四排脚印,一二,三四排的脚印之间间距相近,但第二排和三排的距离相较甚远,约有五尺,推算起来,差不多是一女子的身高。
还有,单拎出上下左右四个脚印来看,横向的距离也大于纵向的距离,我只知八条腿的横着走,还未见过四条腿的走兽会横行的。
而且…...”
“而且,四排脚印的行走方向是纵向而非横着走往山道,在山道上又消失了,只剩人的脚印,很明显,就是有人故意为之。”
岑廉截下她将要出口的言语,朝她挑眉,脸上就差写上——我聪明吧,快夸我。
莫铄月很是配合地睁大了眼睛,作出惊喜状,“岑叔思虑敏捷,居然也想明白了这点,很是难得。”
岑廉嘿然道:“叔这脑瓜不如你聪明,但有办案经验啊,哪像这傻小子!”
他无奈地扫了一眼身旁这个比自己还高出一个头,像个二愣子一般的少年,“你比小莫还大一岁,怎么光长个不长脑子呢?被猛兽叼走?亏你想的出来!
你自己看看这墓碑上的字——景初二年立,现在是永丰五年,十三年过去了,尸体早成了一摊白骨,哪只猛兽看得上?”
“得了吧岑捕头,搞得好像真的是你自己想通了一样。”
岑思静面有不服,“要是没有莫姐捋清了这案子的思路,你可想不出这一层。”
“臭小子,有你这么跟亲爹说话的吗!”
岑廉一掌拍在他脑后,“还有,你比小莫还大一岁,天天姐长姐短的,成何体统!”
“姐代表的是江湖地位,与年龄无关。”
岑思静说的时候,脸上的神情一如既往的认真。
“呵,还江湖地位。”
岑廉简直要被这个耿直不知转弯的儿子气笑,“你当铄月是在鱼龙混杂里混的?喊什么姐,得喊妹妹……显得亲切。”
“喊姐不也显得亲切么。”
岑思静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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