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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了吗?”
乔珍珍端起自己的那碗面条嗦了一口,随意地问道。
稍高一点的小孩儿立刻回道:“洗过了,妈,你的话,我和小宝都听着的呢。”
旁边的小孩跟着一个劲地点头,生怕乔珍珍不让他们吃饭。
“那就吃吧。”
小孩立刻埋头大口吃起来,生怕晚了就没有了。
“慢点,没人跟你们抢。”
乔珍珍好心提醒一句。
小孩见状,立刻放慢速度,但一筷子却夹起更多的面条往嘴里塞,嘴也张得大大的,一嚼一嚼像两只贪吃的小松鼠,看着特别可爱。
乔珍珍嘴角含笑,看着眼前这两个便宜儿子,也是满心欢喜,比刚来的那时候心情好多了。
一个月前,连续加班三个通宵的乔宝珍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等再次睁开眼后,就变成了红旗大队的乔珍珍,一名地地道道的乡村妇人,而且还是这缺衣少食的七零年代。
从老一辈人嘴里得知,这是个买东西凭票,出门凭介绍信的艰苦岁月,能吃饱饭,不饿肚子,是所有人心中最强烈的美好愿望。
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原主乔珍珍的存在,可谓是一个奇葩。
她仗着自己老爹是生产队大队长的名头,加之她是乔家这一辈最小的也是唯一的女娃,不仅在家里娇生惯养,在村里也是横行霸道。
堂哥表哥亲哥什么的加起来,乔珍珍有九个哥哥,走在村里,谁要是招惹了她,九个哥哥一拥而上,非打得对方满地找牙不可。
所以,从小,乔珍珍就是村里一霸,没人敢惹,所到之处,就如猛龙过江,霸气外露。
而且乔珍珍从小就长得粉雕玉琢,玲珑可爱,就像从年画里走出来的散财童子一样,格外惹人喜爱。
小时候,乔珍珍是乔家的小公主,长大了,乔珍珍就是乔家的乔大王。
长辈们喜爱,哥哥们宠爱,从来不曾下过地,也从来不干家务活,连贴身衣物都是她妈给洗的,除了自己吃喝拉撒之外,她的日子过得真就跟女王一样一样的。
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乔珍珍,刁蛮任性,嚣张跋扈,行事作风也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于是,在乔珍珍十七岁那年,她做了一件这辈子最大胆的事情,她把城里来的知青给睡了。
在这个男女作风极其严谨的年代,正经处对象的都不兴牵手,乔珍珍倒好,直接把人给睡了。
至于这个过程,根据原主的记忆来看,算了,不说也罢。
最为一个曾经的二十一世纪大号单身狗,回忆起来也是面红耳赤,心潮澎湃,有点遭不住啊。
不得不说,乔珍珍选的这人,长得那是相当的好看,身材也挺棒,活儿也,不行,打住,不能再继续回忆了,真的遭不住。
之后,乔珍珍怀孕了,对于整个乔家来说,这是晴天霹雳;对于乔珍珍来说,这是晴天大礼包。
在乔珍珍的软磨硬泡,以及各种撒泼打滚齐上阵的情况下,乔珍珍如愿嫁给了这个她一眼就看上的知青,宋瑾。
不管什么原因,反正宋瑾答应娶乔珍珍,这个结果,让整个乔家人都松了一口气,于是宋瑾提出他们结婚后要分出去单过,大伙儿也都欣然同意。
虽然村里之前有知青结婚后跟女方娘家人住一起的先例,但乔家没打算让宋瑾入赘,他们家这么多男娃,不需要乔珍珍招赘,嫁出去的女人本来就不应该跟娘家人再生活在一起。
乔珍珍更是没意见,反正都是住在村里,住的近住的远,对她来说没区别,根据当下的政策,宋瑾也不可能回城,只能待在他们村里。
村里嫁给知青的不止乔珍珍一个,很多人选择嫁给知青,还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跟着一起回城,变成城里人。
但乔珍珍从不这么想,她只是单纯地喜欢宋瑾而已,甚至她根本不想当城里人,也不想宋瑾回城,最好跟她一辈子待在农村。
因为乔珍珍小姑就是嫁到镇上的,小姑父是肉联厂杀猪的,正经的城里人,油水部门,好多人羡慕。
乔珍珍却不喜欢,她去过小姑家,就一间房,一家四口吃喝拉撒都在里面,让从小就娇生惯养的乔珍珍很看不上,她可是在家里单独拥有两间房的小公主,一间卧房一间书房,虽然不大,但那也是两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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