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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交接得很顺利,齐昭海没过多久,就带着自己的人马进了银行里。
银行给宋冥的第一印象是——
红。
鲜血猩红,玫瑰嫣红。
把这一色调,几乎泼满整个大堂。
尸体已经被法医带回去,进行第二次尸检了,空落落的现场只剩些玫瑰零乱地散落着,浸染在人血泊里。
鲜血不但没有将脆弱柔嫩的花瓣泡烂,反而使其色泽从鲜丽中,又晕出一层不可多得的冶艳来。
是妖媚的,勾人魂魄的。
却偏偏又伴随着杀戮与暴行,危险得令人汗毛倒竖。
“两起劫杀案的现场,都有玫瑰。”
齐昭海见宋冥的目光没离开过花瓣,于是补充交代了相关信息:“在第一起劫杀案里,出现玫瑰是偶然。
那天刚好有个受害者买了玫瑰花束,准备从银行出来之后就去求婚,不料遇到了这帮犯罪团伙,把命跟玫瑰一起留在了银行里。
但是分局的人调查过,本来银行里没有玫瑰。”
这里的玫瑰花,是劫匪自己带来的,
由此可见,案发现场的玫瑰,已从偶然情况,变成了一种固定行为。
不管是往血里扔玫瑰,还是戴仿青铜面具,这两个特殊行为,都不同于“四一九”
连环大劫案,是本次银行劫案里新出现,且特有的。
可以从这里下手。
独一无二的标记行为,往往反映出犯罪分子在情感或心理上的需要。
“如果说,放玫瑰只是因为恰好符合喜好,还可以理解,那既然要杀死所有人,何必戴面具这么麻烦?”
宋冥提出疑问:“况且,他们既然已经掌控了银行,为什么不销毁他们进银行时的监控视频,而故意留下进门时的影像?”
被留下的银行监控里,歹徒故意站在摄像头下面,将玫瑰花瓣一丝一丝地扯碎了。
碾在鞋底,踩进血污。
然后面对镜头扬起下巴,露出一个挑衅的邪笑。
“呃,我猜,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可能是因为……觉得很帅?”
樊甜恬迟疑着,给出了一个连她自己都认为,会被一秒否定的想法。
没曾想,宋冥居然微微颔首。
认同了她的说法。
“在镜头前故意耍帅,借监控视频挑衅警方。”
宋冥平静地陈述着:“存在这个行为,说明这群劫匪可能比较年轻,平均应该在二十多岁左右,最小的也可能只有十几岁。
他们表现欲强,对自己的作案手法自信满满。
而且,这并不是过分自信。”
因为这样的信心,并非毫无来源。
这群人膨胀的信心,源于他们对自身反侦查能力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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