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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正财与世长辞之后的那段特定的时光里,扬州知府衙门的那帮衙役特意前来了一趟。
他们此行的目的,便是为了深入地了解相关的案情情形。
这些衙役在与周围的邻居们展开了细致且全面的询问,并确切地明晰了具体的状况之后,便返回衙门进行禀报,宣称杀人者乃是李启先的一位友人,而且那人已然远遁离去,根本无从知晓其去向何方。
鉴于李正财原来家中的人都已先后离世,他家那个刚刚过门没多久且还带着个孩子的小寡妇对于这个案子似乎也并不是特别上心,于是,这件案子就这样被搁置在一旁,渐渐无人问津了。
回忆起往昔的岁月,李正财为了能够在扬州知府中谋取一个当差的职位,便去恳请他那个远房亲戚施以援手,为此还耗费了不少的银子用于疏通关系,然而,这个亲戚着实是不靠谱至极,银子倒是爽快地收下了,可事情却丝毫没有得到推进。
他只是一味地借口如今这个年头不佳,知府衙门没有多余的编制,让李正财继续耐心等待,可一直等到他驾鹤西去之时,他也未能等来知府衙门的编制。
李正财那个刚刚怀孕不久的新婚妻子,在家中是个独生女儿,其原来的家庭条件较为普通,与李正财家境的富裕程度相比,相差甚远。
在李正财离世之后,她便将娘家父母一同接到了此处,一同在这里居住生活。
这个小寡妇后来找了个面容俊美的书生充当上门女婿,这个上门女婿名叫胡惟庸,字士义,进门之后便依着女方改姓,众人皆称他为傅士义。
孩子出生之后,直接就跟着娘家人姓傅,取名为傅世保。
傅士义来到这里可谓是捡了个便宜爹,但他对此似乎也并不是特别在意,毕竟他吃的是软饭,自然在这个家中没有什么显着的地位。
于是,他时常抱着孩子傅世保跑出来玩耍,由于在村子里也没有什么熟人,而且村子里的多数人都是目不识丁的文盲,他跟周围的人压根就说不上什么话。
这一点,他与李行素极为相似,如果论及真实的年龄,其实他们两人还颇为接近。
由于李行素也整天在大街上嬉闹玩耍,傅士义很快便发现李行素的心智远比其实际年龄要成熟许多,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为了忘年交,成为了亲密的好朋友、好哥们。
李行素尽管看上去年纪不大,可毕竟不是真正的小孩子,什么道理他会不明白呢?这个傅士义是个书生出身,读过大量的书籍,虽说读书人稍微显得有些木讷,但也了解很多社会上曾经发生过的以及近期发生的重大事件,这点恰恰是李行素所欠缺的,他那点对社会的了解仅仅局限于这个村子。
因此,他经常让傅士义给他讲讲这个社会究竟是什么模样的,都发生过哪些有趣的事情,外面的风土人情又是如何的,就这样,李行素渐渐地了解了元朝社会的实际状况,而结果着实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从傅士义的口中,李行素得知,由农奴制的游牧民族所建立起来的元朝根本不能被算作是封建社会,实际上更接近于农奴社会。
与几百年前自唐朝以来所建立的封建文明相比,其落后的程度可不是一星半点,这就相当于社会文明出现了严重的倒退现象。
在那遥远的元朝,实行着领主分封制、工奴制等一系列典型的奴隶社会制度。
在当时的社会中,奴隶的存在极为普遍,那令人唏嘘的人市中,驱口,也就是在战争中抓获的奴隶,可以被肆意地买卖。
一个中等官员的府邸中,往往就拥有着上百个驱口,而那些身为大使长的奴隶主,其驱口的数量甚至可以成千上万。
这些可怜的驱口们,既要向使长缴纳沉重的租赋,还要向那严苛的政府纳税。
元朝的法律竟如此明确地规定,“驱口与钱物等同”
,他们就如同物品一般,可以被主人随意地买卖或馈赠。
若是主人残忍地杀死一个无罪的驱口,其刑罚竟与私宰牛马的刑罚相差无几。
此外,元朝除了那数量庞大的奴隶之外,还有众多租种地主土地的佃户。
这些佃户们收获的粮食,有近乎一半都不得不交给地主。
佃户的地位低下到了极致,元朝的法律冷酷地规定“诸地主殴死佃客者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
那些曾经是自由之身的租地农民,一旦成为佃户,便逐渐沦落,最终陷入那被绑在土地上如同农奴般的悲惨命运。
每一年,当征收税粮的时节来临,那场景就如同置身于悲惨世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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