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这样罢。”
罗知县摸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开口道:“李都头你直接说,需要多少钱,本县给伱募捐解决了,至于剩下的事情,就不用李都头费心了,如何?”
他的意思是,不再按比例分成。
李云要多少钱,他给李云搞多少钱,至于这笔钱总数是多少,最后剩下了多少,剩下的钱怎么分账,就跟李云没有关系了。
李云面露笑容,他看向罗知县,笑着问道:“县尊到宁国多长时间了?”
罗知县这会儿,已经觉察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他看向李云,微微皱眉:“李都头问这个做什么?本县到宁国,已经是第四年了。”
“没什么,就是问一问。”
李都头思索了一会儿,笑着说道:“这一回,崔使君给拨了五百贯钱,缉盗队还能支用一段时间,这宁国募捐的事情,县尊要不然只向那些大户募捐?不管募得多少,县尊留下一半就是了。”
“只跟大户募捐,恐怕不太好要到钱…”
罗知县皱了皱眉头,然后舒展,他看了看李云的模样,心里明白了一些。
这个李都头,年纪太小了,年纪小的人,往往看不得这些。
高估他了。
罗知县心里这样想道。
很快,他脸上挤出了一个笑容,开口道:“李都头既然这么说,那么本县也不能强求,这募捐的事情,就暂时搁置。”
“本县还有其他的事情,至于宁国匪况,本县稍后,让县衙的典史过来,同李都头讨论此事。”
说完,他直接站了起来,背着手走了,头也没有回。
李云也没有站了起来,目送着他的背影,自顾自的低头喝茶,放下茶杯之后,脸上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
又等了一会儿,宁国的典史才慢悠悠的赶到,因为李云手里拿着崔刺史的剿匪文书,这一次宁国的这位品级不入流的官员,倒没有跟李云摆官架子。
不过,他应该跟山贼完全没有接触,知道的事情不多,李云问了他几句,没有问出什么特别有用的信息,因此也没有浪费时间,直接起身告辞,离开了宁国县衙。
他带着李正等人,在城里住了一天时间,第二天出城回到了城郊的村落,钱买了一头猪两头羊,在村口就直接宰了,忙活了一整天时间,到了傍晚时分,缉盗队的一帮子如狼似虎的山贼们,终于是吃上了肉。
李云坐在一个树桩上,大口啃了一口羊腿,然后擦了擦嘴上的油,开口说道:“宁国官府那帮子人,靠不住。”
“不指望他们了,咱们自己干。”
周良相对来说,就斯文得多,他手里拿了个碗,吃了一大块肉之后,问道:“寨主准备怎么干?”
“先休整两天,等瘦猴有个准信回来。”
说到这里,李云看了看自己这帮子属下,一边嚼肉,一边含含糊糊的说道:“三叔,帐篷都是从哪弄来的,我想弄点帐篷,这样以后出门,不用找村庄借宿,要方便的多。”
周良苦笑了一声:“寨主,你真要搞一支军队出来啊?”
李云“嘿”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