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14章 激战(第1页)

“好烦啊!

!”

邓星灼无奈的用枕头蒙住自己的脑袋,只有亲身经历后,他才明白,先前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许星柚一手操办,他什么都不用管,有多好。

用脑这件事,他还是有些不擅长。

邓星灼在万千思绪中逐渐归于平静,眼皮也愈发沉重,不过十多分钟的时间,便沉沉睡去。

五个小时后。

“嗯?”

原本在睡梦的邓星灼,好似电视剧中已经死亡的人诈尸般,突然起身,坐在床边,眉头微蹙。

这一年以来,他的实力已经达到万物境,【永堕之暗】的感知范围,也从最开始的五公里,增长至二十公里。

随着他实力的增长,还是继续暴增。

不仅如此,【永堕之暗】进化成不止能感知邪祟的气息,就连觉醒者的气息也能感知到。

“是有打斗吗?”

他缓缓站起身来,一步步走到窗户边,望着霓虹灯闪烁的城市,目光落在距离繁华市中心数十公里开外的方向。

虽然时间很短,但刚才的一瞬间,他确确实实感受到几道气息存在,但由于时间太短,导致他无法仔细感知到这几道气息的实力。

“反正闲来无事,只要没有龙脊层次动手,也没人能困住他。”

邓星灼微微一笑,他将窗户徐徐拉开,呼啸般的冷风在高空之上吹拂而过。

他缓缓抬起手,在虚无中凝空一握,好似一般的云雾从掌心中冒出,最终凝聚成一团白雾悬浮在窗户前。

邓星灼单手撑着窗户框,从窗口处一跃而下,双脚稳稳的踩在云雾之上。

将窗户关上以后,邓星灼短暂辨别方向以后,伴随着灵魂力量源源不断的涌入云雾之中,云雾好似引擎一般,开始启动。

——嗡!

嘈杂刺耳的嗡鸣撕裂宁静的黑夜,邓星灼好似一道白色流光在夜空下高速移动。

这是他在云海沙漠时,在上清玉平之天中经过一年多的考验后,获得的能力。

云隐遁术。

能够使用云雾之力,拥有短时间内移动千里开外的力量。

这也是他为什么不害怕永生境强者的原因之一。

他虽然打不过永生境强者,但是他利用云隐遁术跑起来,永生境强者也没有那么容易追上他。

除非对方有某种强大的领域,能够将他困住,就像如来佛主的手掌一样,任由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也逃不出如来佛祖的手掌心。

随着邓星灼愈发靠近,他能够感受到在人烟稀少的角落,有四道万物境气息正疯狂碰撞,狂暴的能量涟漪宛若海啸一般爆发。

只是不知道这几人用什么样的办法,竟然将战斗所产生的余波以及震耳欲聋的声响,与普通人的世界完全隔绝。

仔细想想,似乎与曙光的【域门】有异曲同工之妙。

…………

热门小说推荐
玄门小锦鲤只热衷种田

玄门小锦鲤只热衷种田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社恐病美人被小叔在娃综带飞

社恐病美人被小叔在娃综带飞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

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