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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圳的目光一直追随着秦珩,看他在议论声中淡定如常地坐着,脸上带着适度的笑容,他的刘海有些长了,盖住了一半的眼睛,另外一半在霓虹灯下熠熠生辉,不经意的一个抬头就能蛊惑人心,这样的人天生就该站在舞台上。
“这样的颜是真实的吗?甭管他唱的怎样,光是这张脸我就能看一晚上!”
“是不是哪个大明星?”
“前面的蹲下来些,都看不到帅哥了!”
……音乐声响起,前奏是电子琴演奏的,曲调舒缓,霍圳觉得换成钢琴应该会更合适些,只是这样的曲调与酒吧的氛围格格不入,但显然无人在意,这会儿女生都在往前挤,无人在意台上的青年要唱什么歌。
青年的声音是婉转清亮的,声线清澈如泉水,与之前的主唱完全不同的两种嗓音,尤其是在酒吧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仿佛一道佛号荡清了浊气,引人入胜。
霍圳没听过这首歌,问站在吧台后的调酒师:“这首歌的歌名是什么?”
调酒师火热的目光来不及收回,摇头说:“不知道,有点耳熟,但应该不是很出名的歌。”
“唱的很好听,没想到秦少唱歌居然这么好听。”
调酒师如痴如醉地说。
“你以前没听过他唱歌?”
霍圳带着一丝微微的优越感问。
“没有,秦少每次来就是喝喝酒,和朋友玩游戏,然后高兴了就大方地请全酒吧的客人喝酒,之前还有不少老客户问他怎么不来了呢。”
霍圳掏出一张信用卡放在吧台上,说:“那今晚我请大家喝酒吧。”
调酒师愣了一下,打量着霍圳,问:“先生是秦少的朋友?”
“算是吧。”
调酒师笑容更真诚了些,拿起卡看了一眼,“先生看着跟秦少以前玩的那些朋友很不一样,难怪秦少现在都很少来酒吧了,转性了吧?”
霍圳没说话,正好秦珩唱的歌到了高潮部分,他双手握着话筒,低头垂眸,眼角似乎有泪光滑落,霍圳盯着他半晌没有回过神来。
“哟,秦少唱歌居然动情了,很专业啊。”
“当然,他是专业的。”
霍圳肯定地说。
台下有些听众也跟着哭了,明明是刚才那首摇滚乐更悲情更黑暗,可是秦珩的这首歌却更能引起共鸣,爱恨情仇,总是牵动着更多人的情感。
等他唱完这首歌,台下的观众开始欢唿呐喊;”
帅哥,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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