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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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每个以第一人称进行的小说主角都有个名字,请叫我阿豪吧,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叫我任意一个你所喜欢的名字,因为这对于我要讲给你们的故事来说并不重要。

这是一个有关于我那美丽而性感的母亲的故事,一个讲述爱与牺牲的故事。

我出生在七十年代,家乡在中国的南方的一个小镇,山清水秀,听老一代的人讲起来,好像是在南宋的时候,为了躲避战火由中原迁居到此。

因为周边都是少数民族,经过了长达几个世纪的繁衍,仅管主要生活习惯还是汉族的,但也接受了好些边疆原住民的习惯,比方说,新婚夫妇要去神庙拜一个被漆成虎头模样的粗壮木桩,来祈求平安、生育子女(后来从书上得知,那只是一种原始的生殖器崇拜的遗迹),以及丈夫要送给新婚妻子一件银制的项圈,诸如此类……

我母亲的名字叫房敏。

在她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失去少女的快乐生涯,学着怀孕生子。

爸爸在妈妈十五岁的时候,就在篝火大会上引诱她,夺去了她的处子之身,因此便有了我。

而在他们的新婚之夜,我的妹妹也随之诞生。

父亲在矿上工作,相当的大男人主义(家乡的男人几乎都是这样)。

在他升到一个小头目后,就沾上了喝酒的毛病,经常喝到人事不醒,被妈妈、我和家里其它人扶到床上。

但是他喝多后却并不打骂家中的人,因此,联系到其它的事,可以说他对妈妈其实不错(至少相比于镇上的其它人家是这样),而看得出来,妈妈也爱着爸,或者也可以说∶“是某种方式的尊重。”

不过,我常常感到妈妈彷佛有一点忧郁。

当然,在那个时期,我并非很明白到底是为什么。

我们家的环境,比起其它的家庭还应当说是中上等的,妈妈从来就不用出去做活来资助家里的开销。

一有机会,我就经常帮妈妈干活。

爸老是在矿上,这让我和妈妈自然而然的比较亲近,她有事情常会向我来寻找帮助;我呢,就常常设法想让她振作起来。

看得出,妈妈很喜欢我在她的身边,这样多少能减轻一点操持家务的无聊感觉。

爸总是早出晚归,回来时候十有八、九都是罪醺醺的。

我觉得,浪漫早已远离他们的婚姻,大多数的时间,他要么是忙着做活,或是开会,然后就是喝酒,在这种情况下,妈妈其实是很孤单。

不过,我相信爸爸还是很爱妈妈的,他们有时还会相互之间开一些玩笑,或是揶揄对方,但那种在他们刚结婚时的浪漫情调已经很少……简直就是稀少。

高中毕业后我开始作工(我们那时很少有人上大学),同时,还找了一份帮人家开出租车的活计,希望能有多馀的钱来补贴家用。

不过这样一来,你可以想到,我也就没啥时间来交女朋友,或是进行一些普通年轻男孩热衷的社交活动。

在我的生活里没有多特别,有时会很好,有时会觉得不好,就像是一个平常的人一样。

晚上,当家里其他人都上床了,我和妈妈常常一起坐在厨房桌边聊天,我知道妈妈很喜欢有我陪她……就这样,时间长了,我和妈妈变得非常亲密,她甚至会抱着我,小声告诉我,我的存在,就像是照耀她生命中的阳光一样。

我是个早熟的孩子,知道好些在我那年龄里应当只是一些朦胧概念的事。

在我甫满十六岁时,就开始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审视母亲,我发觉她事实上是个女人,而且是个很美的女人。

妈妈的头发很黑、很茂盛,而且留得很长。

当她放下发髻,乌溜溜的黑瀑直垂到腰下,身材也很好,是那种很苗条的南方身材,眼睛也仍然是顾盼生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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