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天明将视线从宋菁韵穿着睡裙的成熟身材上移开,有些不确定的再次问道:“你说什么?我刚才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你……”
宋菁韵刚才说出那句留一晚已经够丢人了,结果现在这个男人竟然又要她再说一遍,这不是故意让她出丑吗?
“秦天明,你混蛋,你故意的是不是?”
绝色女书记娇颜含怒,一副恨不得吃了秦天明的样子。
“什么故意的,我真的没听清,既然你不愿意说原因那算了,我走了。”
秦天明说完就要继续离开。
“你……站住。”
宋菁韵简直快要气哭,明明她已经够丢人了,结果却还要当着这个男人的面再丢一次。
罢了,谁让她今晚不敢一个人在别墅待。
停顿几秒,宋菁韵咬了咬下嘴唇,语气不再像刚才那般强硬冰冷:“我一个人害怕,不敢在别墅睡,你能不能留一晚?”
“行吧,这才是求人的样子嘛,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就留一晚吧。”
看着秦天明嘴角的坏笑,宋菁韵顿时反应过来她被这个男人耍了。
“姓秦的,你就是故意的,你玩我。”
宋菁韵说着,就要挥拳再次打秦天明。
“打住,我只是在转移你的注意力,你看被我这么一说,你是不是早已经把害怕的事丢到脑后了。”
“你……”
宋菁韵看着眼前笑容又坏又贱的男人,胳膊顿时僵在半空,是收回也不是,落下也不对。
她明明知道秦天明刚才就是故意耍她,但眼下对方这样说,她偏偏又没办法反驳。
没办法,谁让她今晚被那封带血的恐吓信吓到了,为了能让这个男人留一晚,宋菁韵只能把怒火全都硬生生压下,随意气的咬牙说道:“今晚我睡床上,你打地铺。”
“你说什么?我留一晚就算了,你竟然还要让我跟你睡一个卧室?万一大半夜你对我做点啥,那我岂不是亏大了?”
听到宋菁韵的安排,秦天明立刻提出抗议。
“你……你说什么?我是女人你是男人,这些话应该是我对你说才对吧?”
“拉倒吧,你是女人没错,但上次在酒店那次,我不是就被你推倒的吗,而且你根本就不给我反抗的机会,坐在我身上就开始……”
“你闭嘴,快闭嘴。”
不等秦天明把话说完,宋菁韵立刻愤怒打断,绝色容颜更是瞬间羞红一片。
要死了,真是要死了。
这个混蛋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
之前两人阴差阳错发生关系那晚,宋菁韵这辈子都不愿再提及,结果秦天明却专门在她伤口上撒盐,甚至还专门在她面前提及那晚的羞耻细节。
宋菁韵此刻想杀人的心都有了。
看到眼前的绝色女书记明明很生气,但却拿他无可奈何的样子,秦天明心里别提有多爽了。
想让他留下来陪一晚可以,但是态度最起码要端正,否则他有的是办法调教。
最终,秦天明并没有打地铺,而是跟宋菁韵躺在一张大床上。
用秦天明的话说,他答应留一晚已经够给面子了,要是让他睡地上那就直接走人,而宋菁韵虽然心里有火,但因为心里实在害怕,最终也只能咬牙答应。
就这样,两人在阴差阳错发生关系后,竟又一次因为某些迫不得已的原因而同床共枕……?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