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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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欣赏着精制的壁雕和摆设,夜澜不禁感叹他真是许久没看到这么金光闪闪的装潢了。

“从今天起,你就是伟大的法老之孙的伴读了,如何,觉得非常荣幸是吧?哈哈哈哈哈哈哈!那就赶紧跪下谢恩吧。”

夜澜:“”

恩,这自说自话的性格和大笑也是好久不见。

“不,我并没有要在此长久停留的打算,所以”

夜澜答应了恩奇都,纵使会寂寞、会害怕,但也不会放弃的旅行着,去寻找能陪伴他的人;他也答应了吉尔伽美什,留在这个世界,在王的花园中尽情玩耍,待重逢之时分享给王他的所见所闻。

千多年来,夜澜一直在旅行,造访各个不同的城邦国度、体会多元的风俗民情,却因为始终找不到能像吉尔伽美什和恩奇都一样让他感觉温暖之人,所以一个地方换过一个地方,从不曾长住。

他走过了整个大陆,甚至还回到了自己前生的祖国华夏绕了一圈,却因为那时正处于夏末商初的战乱时代,所以虽然留恋他还是离开了,再次回到了乌鲁克。

看着乌鲁克虽然不付以往强大却还算安稳,他也放下了心,决定南下来到另一块大陆看看是否能邂逅恩奇都所说的美好相遇。

就这样慢慢地走着走着,逆着美丽的尼罗河往上游而行,最后抵达了这沙漠王国的首都——底比斯。

似乎因为是太阳神的子民,埃及的民众们都格外的热情,让夜澜想起了同样热闹欢腾的乌鲁克,不禁就多留了几天,然后某天在街上逛着就发现几个壮汉将一个孩子堵在小巷里,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必多说了。

他虽然挺喜欢底比斯,却以没有久留的打算,再过个五六天就要前往下一个城市了。

米亚蒙显然没想到自己求来的恩赐会被人拒绝:“你想要违抗神之法老的命令吗?!”

“我没有这个意思,但是”

“哼!那就对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本王孙的伴读了。”

夜澜抗议无效,加上他一向对幼崽没有抵抗力,只能暂且从命,再寻找机会脱身了。

反正他的时间多得很,多待几天几个月也不是问题。

“好吧,但我可没有服侍过人,殿下可不要太期待我能做些甚么事”

照顾和服侍是两回事,一个是长辈对晚辈或平辈对平辈,另一个则是下位者对上位者,有着完全不同的行为方式。

“我允许你直接称呼我的名讳。”

“米亚蒙?恩,那么你也称呼我为夜吧,和我熟悉的人都是这么叫的。”

“夜”

与其说是夜澜的绰号,不如说是某个笨蛋王擅自给人家缩减名字而成的称呼,虽然无礼,但不得不说这样对于西方人来说好发音多了,夜澜宁可缩减也不想听到自己的名字被用奇怪的方式乱念。

“走吧,带你去觐见父亲和母亲。”

米亚蒙很干脆的就拉着人走。

夜澜:“”

虽然长大后感觉会和吉尔差不多,但小时候的吉尔更可爱呢不知道为甚么,看到眼前的孩子,夜澜就一直想把他和吉尔伽美什放在一起比较。

两个情敌之间的战争,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便已然展开了。

王孙殿下对于新的伴读甚是满意。

见多识广有各式各样精采的故事可以听、实力拔群能和他打一天一夜也不会累、温润和顺让在一起的人的心不自觉的就放松了下来,最重要的是,不会像其他侍从一样唯唯诺诺,使人看着就烦躁。

只有一点让他不太开心:夜明明就是他的伴读,为甚么却每次都和义兄聊的那么开心!他知道义兄比他年长,见过的人、看过的书都比他多,思想更是和大人一样成熟博识,自然和夜澜聊得来,但是越是清楚他就越是不悦,拚了命的学习也想要搭上两人的话题。

然而其实,夜澜喜欢摩西的理由很单纯,就只是因为他有着和自己一样的白毛头发罢了。

大概是受了恩奇都的影响,夜澜也喜欢上了长毛,尤其是难得见到和自己一样毛色发色的孩子,就不自觉的会对他多投以关注。

“但是摩西,你太常去街上会不会很危险?之前米亚蒙就遇见了几个歹人想要抢劫他,以他的身手都没办法应付了,何况是你”

摩西也有在锻炼身体,却也比不上他那自诩为太阳神后裔,卯足了劲增强自己的义弟。

听到夜澜这变相的夸奖,王孙殿下骄傲的昂起了头:“哼哼!就算是义兄也没办法在战斗方面赢过我的!”

“米亚蒙,夜虽然说我赢不过你,但你也迎不过那些歹人,并不是在夸你喔?”

摩西坏心眼的立刻戳破自家义弟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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