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墨羽一听林清雪这话,也顺势来到了客厅的落地窗户前,仔细观察外面的动静。
这雨水,果然极其不正常!
“看来,一时半会,我们走不了~”
作为顶尖研究员的子女,林墨羽很快就意识到这里面的诡异之处。
出于安全考虑,他们必须谨慎行事,如此诡异的黑雨,实在不适宜赶路。
隔壁别墅。
程野凝视着外面的瓢泼大雨,眼睛闪过深思:看来,那个叫顾知颜的女人,倒是当真有几把刷子。
“程哥,看来,顾小姐真的拥有预知异能,留着她,肯定大有用处!”
男人身边的小弟徐志杰,此刻也是一脸欣喜若狂,在他看来,有了顾知颜这张底牌在,他们在末世的生存也会更加容易。
“说来,还得感谢林家那个娇小姐,要不是她看不惯程小姐,我们还真就错过了这张王牌!”
提起林清雪,徐志杰也是满脸鄙夷不屑:
林家大小姐向来就是傲慢无礼,若不是用了林墨羽那样的哥哥护着,骨头渣子都该被人嚼碎了。
“不用管,一个花瓶而已,不必放在心上。”
与此同时,被称作花瓶的林清雪,已经悄悄摸到了顾知颜的房间。
在小天隐身术的掩护下,并未有任何一人被惊动。
此刻,顾知颜正拿着纸笔,在书桌前埋头写写画画,时不时呢喃自语:
“不行,这些都是小说之中说过的重要时间节点,我必须牢牢记住。”
尽管顾志颜尽力回顾,可她只记得几个主要事件,更多细枝末节的论述已经石沉大海,铆足了劲头依然没有太多收获,这让她无比气馁。
“啪嗒——”
女人重重将纸笔刷在一边,眼里都是不满的郁气。
“该死,都怪那个林清雪,小说她可是很好糊弄的大小姐,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变得难缠又刁钻。
还有那个不识货的林墨羽,非得拖着这么一个大包袱,要是没了这个碍事的,他的成长之路只会更加耀眼夺目……”
看着女人如此愤世嫉俗的做派,林清雪心里有些一言难尽:
这思路也是没谁了,还是说,这就是“爱丁堡”
思维作祟,想到前世,这家伙恨不得林墨羽身边一个母蚊子都没有,一直致力于在排除女性队友和男主的女性家人。
顾知颜生气到了极致之时,还在不停的抠手指和锤桌子,这癫狂的样子,让林清雪心里有了新猜测:
只怕这家伙转世之前有“超雄症”
或是精神病。
【好运来,有个问题,顾知颜是穿书而来,那她这具身体原本的灵魂,去哪了?】
若是还在,林清雪只怕需要更改复仇策略。
【嗯,穿书女算是借尸还魂,这具身体在她到来之时,已经是油尽灯枯之兆。
所以,原来那人,已经转世投胎去了~】
倏然,也就在这时,一则诡异的机械音在顾知颜脑海中突兀响起。
“恭喜你,穿书女顾知颜,我是雌竞就能赢系统。
只要你在与本书男主身边的女人物雌竞过程中,处于上风位置,本系统就会赋予你激发异能的能量。
帮助你走上人上人,达成与男主并肩而立、超凡世俗的成就……”
听到这里,可把这时的顾知颜高兴坏了,不停手舞足蹈道:
“真好,我就知道,属于我的金手指可算来了!”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