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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益于原本就昼夜颠倒的混乱作息,我和我闺蜜对于夜间“工作”
适应良好。
毕竟穿越前除了有早课的日子,我和我闺蜜的日常就是刷手机或者赶死线到凌晨三四点,第二天直接起床吃午饭。
早课就是大学生的一生之敌!
在我和我闺蜜连续昼伏夜出了大约有一周的时间后,我俩深刻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在哥谭,每条小巷都有一窝小偷,每一条街都是战场。
我俩住的勉强能被称作为小旅店的地方位于哥谭东区,这一块的治安只能用差到离谱来形容,白天的情况要比夜晚稍微好些,一旦夜幕降临,窗外的枪响和谩骂声便会不绝于耳,
我和我闺蜜打击犯罪和收保护费的行动也主要在东区的各种小巷进行,我俩一般只挑一看就很菜的抢劫犯下手,毕竟我俩没有头铁到真的去阻止□□火拼然后进行一个黑吃黑。
况且有的抢劫犯一看就是新手上路,拿枪的手抖得像筛子似的。
这不就巧了?我也是新手上路,正好拿你们练练手!
抢劫犯:?我谢谢你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一道理,在哥谭尤其如此,所以对于我收保护费的行为,被救下的哥谭市民也没觉得很奇怪。
在有必要时,我也会护送他们一直到家附近,以免他们再次遭遇抢劫。
心中的红旗更红了呢!
手中拿着刚收下的美钞的我如是想着。
天边逐渐泛起些许鱼肚白,我将手中的美钞放进腰带上的口袋里,循着记忆里的路线回到了旅店房间内,不过当然不是穿着紧身衣大摇大摆地走正门,而是从房间窗户翻了进去。
房间内我闺蜜正在捣鼓着连不上网的手机,试图将手机拆了寻找新的用处。
我看着桌上其中一部已经变成一个个小零件的手机,颇有些心痛地在心里默念了一声阿门。
阿门,希望下一部手机能是最新款。
如果是布鲁斯韦恩给我买的就更好了。
顺便一说,在夜巡了四五个晚上后,我发现对于打击小偷小摸的抢劫犯,我一个人出手都绰绰有余。
不愧是二桶的身手!
打起架来真得劲!
于是我闺蜜表示她就留在旅店内,因为附近的治安并不好,把大笔钱留在无人看守的房间,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选择让我出门打拼赚钱我闺蜜守钱还有个原因,就是我闺蜜是个路痴,而且是个超级路痴。
曾经有一次她走进家附近的一家便利店,在店里逛了一圈,出门后就忘记了应该往左还是往右。
我在她家急的差点报警,结果她顺着导航回到了家。
回家还要看导航,不知道的还以为住的是大的没边的韦恩宅呢。
不过除了路痴这一算不上缺点的缺点,我闺蜜平常基本都是智商在线的状态,所以就算是暂时只需要负责把钱看好,我闺蜜也没闲着,我在外面夜巡的时候,她就在房间里一边捣鼓手中现有的装备,看能不能进行一些改装,一边整理当日报纸上的有效信息。
报纸一开始是她从旅店老板那借来的,旅店老板叫亨利,是一个有着啤酒肚的老单身汉,他的经济来源就是这家破旧的旅店。
在他知道我和我闺蜜有长住的打算后,他很“好心”
地给我们打了个折,顺便附赠他每天看完不要的报纸。
我选择性地忽视了折扣金额和第一天多塞的钱金额相等这件事。
回到房间后,还没等我闺蜜说什么,我就迅速地钻进了被子里,把自己裹成了一个白色大福,只剩下额前的一撮白毛露在外面。
工作结束后当然是要好好睡觉!
这次就算稻草人要让恐惧毒气弥漫整个哥谭,也不能阻止我睡觉!
对我来说,没有什么能比不能睡饱觉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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