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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灼烧
人生初见
炙热的夏天吹过了最温柔清凉的风
这是,在说他们第一次见面吗?
那年白洋刚随着家人搬到了锦阳,大中午不想睡觉便跑了出去,但是太热了,便躲在社区篮球场外面的树荫下乘凉,直到听到了拍球的声音,她才注意到篮球场里面有一个男孩在打球。
天那么热,篮球场一点遮挡都没有,小男孩孤身一人在球场上挥汗如雨。
白洋走了进去,到小男孩面前:“你是傻的吗?我妈妈说大太阳下流这么多汗是会中暑的,中暑特别难受的哦!”
说完便牵着小男孩的手到了外面的树荫下。
小男生没有反驳,球都没拿,眼光一直注视着小女孩,任小女孩牵着她走到了树荫下。
小男生个头太小了,再加上他本身比较安静话很少,同龄人总不喜欢带他玩。
天气凉爽一点之后,场地会被占满的,所以他习惯了在这会儿过来打球,即使很热很热,因为场地上没有人啊!
但现在,树荫下,阵阵清风吹来,他感觉自己全身都得到了放松。
白洋看着照片愣神了一会儿后,便想把照片收起来,但她没注意到照片是夹在书中的还是放在信封中的。
于是又看了看信封,信封很简洁,没有太过花哨的图案装饰,最中间写着:一一。
这是给我的?白洋这样想着,然后才把已经掉出半截的花纸抽了出来。
抽出来时才发现花纸并不止一张。
里面写道,
一一:
五一的江州之行玩的还不错吧!
你现在应该知道这是什么吧!
我说了你回来之后我要和你说件事情,但我又觉得口头说一声不够诚意,所以,我要写下来。
我喜欢你!
我要向你告白!
书面形式的告白!
方式可能有些老套,但我还是更喜欢这种方式,总觉得这样做意义不同,可能是更慎重?我其实也不是很清楚,但就是想留下这么一个东西。
十五年,我们的相熟相知肯定能用青梅竹马来形容了吧!
但对我来说远远不够,我想要的不止十五年。
虽然我写的时候感觉很肉麻,但我还是想说,我想要和你一生一世,我想要你这辈子都只属于我!
我说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你有意的,但我永远忘不掉最初的那个午后,树荫下吹来的凉意。
或许种子就是在那时被种下的,这样说好像有点宿命论不符合我们的时代主题,而且我本身也是科学绝对的奉行者,但因为是你,所以我愿意去相信这个原因。
谁来告诉她曜玄社区是个啥东东?可以随心所欲建造自己的空间?可以穿梭时空?可以长生不死?你说啥?还可以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再重新来过?一个黑黢黢的超大松花蛋圆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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