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7章 元宝盯着牡丹园装修进度(第2页)

赢永康倒是没有觉得什么,他们兄弟姐妹之间都是这样算的仔细。

陈晓旭还没说什么呢,赢永康倒是都答应了。

陈晓旭也不能反驳,于是就这样答应了下来。

后来赢永康真的拿了几百块的货,两人趁黑偷摸摆摊去卖了,主要是怕丢人,所以晚上去,而且跑的离家很远的地方。

卖是卖掉了,也赚了一些钱,两人还挺高兴的。

不过后来是碰见了熟人,陈晓旭拉不下脸来,被人奚落了几句,就不想去了。

赢永康没办法,只能将就着卖完手里的货,就不再进货了,毕竟他白天还要去上班。

陈晓旭则是找了个辛苦活,给人正式工顶替干活,拿一半工资,也凑活,就这样干下去了。

赢灿如服装店生意做得好,就有人上门想搞批发,摆摊卖,甚至不少都是下属县市的,因为赢灿如的店里衣服不仅质量上层,而且价格公道,再加上衣服品类更替快,不少人来这里进货。

随着赢灿如越做越大,不少当初摆摊的批发商也自己开了店,有的在老家甚至都赶上了赢灿如店的规模。

只能说,你要挣钱,就必须吃得下苦,挨得住别人异样的眼光。

~~三位监工,金来富还是找了合作过的公司,一人给一千块,另外还承诺做得好,工程结束,一人给二百红包。

三个监工别提多认真了,恨不得长在牡丹园工地上,只能说这个年代的人真的很认真了。

元宝和金来富来的时候,正式马东穿着工装抹大白的时候。

“呦喂,马东,你这可以啊!”

元宝笑着说。

马东和元宝关系算是很不错了,毕竟他们不仅是复习班同学,而且还有利益关系。

元宝平时眼里的马东,说不上西装革履,也是光鲜亮丽,哪像现在,破烂工装一穿,报纸三角帽一戴,和农民工没啥区别了。

元宝看着这样的马东,真心的觉得马东作为富二代老板,算是可以了,能够俯下身子去学这些安身立命的东西。

“不能吃学习的苦,可不就得吃生活的苦!”

马东也不怕笑话,说道。

元宝点了点头,可不是,她最起码就干不了这个装修的活。

聊了几句,元宝跟着他爸金来富就围着牡丹园,转悠起这几个施工队装修的房子,最起码和几个工头混个脸熟,俗话说得好,见面三分情。

马万里也尽心尽力介绍他们认识。

工程刚开始,也没什么太多的地方可以看,金来富转悠一圈子后,就让元宝以后没事多来盯着,毕竟她暑假时间多。

元宝也答应的很干脆,她之前也跟着看马万里装修过,所以还算熟悉。

:()金元宝一家的拆迁暴富日常

热门小说推荐
玄门小锦鲤只热衷种田

玄门小锦鲤只热衷种田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社恐病美人被小叔在娃综带飞

社恐病美人被小叔在娃综带飞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

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