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曹悟摇头:“其实一条都没有,这么久以来,我一直都在模仿并不存在的时间大道。
我将时间大道拆分成了多个部分,包括袁泽修行的模仿时光倒流的仿道,以及我交给其他人修行的模仿时间加、模仿时间停止、模仿时间减等等多种仿道。
“当然这其实并未牵扯到时间的运用,只是通过其他手段来达到与时间大道相似的效果,我希望将来有一天能将这些仿时间大道合一,来达到与时间大道相同的效果,以填补本源世界中没有时间大道的空白。
“而且时间大道也将成为我最终要打造的那条大道的支柱!”
所以目前还处在创业初期……李修常面露思索,他需要有人帮他一起开拓平等道,而曹悟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将和杨昊一样成为他的得力干将。
甚至比杨昊更好用,杨昊还是太年轻,曹悟却已有千年的大道积累!
更别提曹悟还有和儒圣这层关系在,李修常必须要将他收入麾下。
李修常笑道:“这么一说,我现我与曹兄还真是志同道合,其实我也有一个梦想,要创造一条容纳一切的无敌大道!”
曹悟认同道:“我方才听李道友介绍你的平等道,便有这种感觉,确实与我的大道有相似之处。”
请...您....收藏6...9...书....吧....!
李修常摆手道:“什么相似之处,完全就是一模一样!
我们有着共同的目标,有着同一个愿景,为了同一件事在努力着!
我与曹兄实在是相见恨晚,若是早点认识,你我携手,或许大道已成!”
曹悟对李修常突然的自来熟显得有些无措,讷讷道:“早点认识是多早?”
李修常回想了一下自己的修行经历,道:“十五年前。”
毕竟他也只修行了这么久,再往前说也不合适。
曹悟无语,对活了千年的他来说,十几年还不够零头。
李修常可不管他怎么想,握住曹悟的一只手,一脸诚挚道:“曹兄,我正式邀请你加入我的团队!”
“邀请我?”
曹悟眨了眨眼睛。
“没错!”
李修常语气真诚分析道,“你想啊,既然我们目标相同,为什么不合作呢?不夸张的说,你之前找的那些合作伙伴,如袁泽之流,加起来也不及我一个,我能带给你的帮助绝对乎你的想象!”
“可是……”
“没有可是!
你不是说过不在乎谁来掌控那条大道吗?那不如来辅佐我共建大道,起码目前来看,我的平等道潜力更大,更有希望。”
曹悟脸上写满了不信。
毕竟他都培养出一个袁泽了,袁泽光是靠他的时间倒流仿道,便成就了金仙,李修常还不过是玄仙。
凭什么敢说平等道比他的仿道更有潜力?
见曹悟不信,李修常知道必须得拿出点真东西给他看看了。
可惜这次来的不是本体,不然直接带他去第二丹田世界,让他见识一下平等道本源,狠狠震慑他。
现在只能费点手段,李修常伸出一根手指,指间浮现一条条道纹,他在努力将自己的平等道具现出来,无数道韵环绕,如雨点铺满周围的空间。
曹悟仰头四望,不用李修常去讲解,以他的悟性和大道亲和,只一眼便看出了许多。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