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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瑾的一举一动,众人悉数收入眼底。
频频让赖瑾偷瞄的宝月公主萧灼华微微皱眉,又瞧不上赖瑾的无赖浑账模样,放下碗筷,朝皇帝行了一礼,“女儿饱了,去瞧瞧母妃。”
直接走人。
宁王跟萧灼华一同母胞,又是做兄长的,瞧见赖瑾登徒子举动,真想上去抠了他的眼睛。
皇帝放下筷子,看向赖瑾,满脸不悦。
赖瑾见势不对,赶紧放下筷子解释,“我也想皮肤白白的,可阿爹天天让我晒太阳,我把脸蒙起来,他还揍我。”
皇帝:“……”
宁王:“……”
诸位皇子公主:“……”
你一个武将家的孩子,练成一身文武艺,会带兵打仗就行,要那么白做什么?萧家人是天生白,晒都晒不黑,又不是故意养成这样子的。
这么不着调,难怪成国公夫妇天天把他拘在后院不放出来。
皇帝虽然气别人觊觎自家孩子,却只道好色属人之常情。
可成国公的孩子羡慕别人的皮肤白,还不如好色呢。
他都有点同情成国公有这么一个儿子了。
赖瑾吃完饭就让皇帝打发出宫,临走的时候,皇帝还送了他一百两金子。
赖瑾回到家,把金子给他爹娘看,还把自己在朝堂上和宫里的表现告诉他们,“肯定是我扮猪吃老虎太成功。”
陛下都于心不忍了,才给他钱。
成国公的表情一言难尽,“你还需要扮吗?”
这哪一桩不是你实实在在干过的?况且,你在朝堂上把柴绚扒成那样子,皇帝还给你金子,你以为是好事?
他都担心赖瑾还没出京城,就让柴绚派人给宰了。
这孩子太能折腾了,留在京里不仅屈才,也是真的危险,这才给他找了个边郡放出去。
不过话又说回来,裤子是真的好用,不仅骑马不磨裆,冬天更保暖,以后打架被扒了裾裙不用担心露腚。
全家上下、骑兵都穿上裤子这事,成国公瞒得死死的。
要不然,让赖瑾知道,他还不得翻天呐。
一场风波安安稳稳地过去,赖瑾带着他的兵、粮、钱财、幕僚、随从正式踏上去边郡的路。
……
京城,名为平城,以前称为平原城,意为坐拥千里肥沃的平原之地。
虽是千里平原,却是河流水系发达,良田无数,无论是抗旱还是防涝能力都极强,但因为没有天险可守,全靠城墙抵御外敌,对战争的抵御风险较弱,才使得皇帝在京城囤积重兵以震慑四方。
如今已近秋收时节,地里熟得较早的庄稼,再过上十天半月都可以收割了。
土地肥沃,又丰调雨顺,庄稼长势极好,瞧着便格外喜人。
可贫富差距之大,让赖瑾开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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