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14章 流水炼丹二(第1页)

待到温度合适之后,筱笑迅速拿起一瓶瓶经过提纯处理后的药液,依次倒入炼丹炉中。

这些药液刚一接触到高温,便发出一阵滋滋作响之声,同时散发出缕缕奇异的香气。

筱笑手法娴熟,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

在她的操控之下,炼丹炉中的药液以极快的速度进行着二次提炼。

由于之前已经进行过一次初步提炼,所以这次的二次提炼过程异常顺利,几乎就在眨眼之间便已完成。

就这样,一切步骤都按照既定流程有序推进。

随着丹炉下方的火焰越来越弱到渐渐熄灭,温养丹药,筱笑手中的法诀不停的变换着。

手掌在丹炉外壁上一拍,丹炉的顶盖滑开,紧接着九颗晶莹剔透的丹药宛如流星般飞射而出。

一直在旁边默默观察的苏宇辰看到这一幕,双眼顿时变得火热无比。

他忍不住惊叹道:“天哪!

这可是七阶丹药啊!

居然不到两个时辰就成功出炉了!

要知道其他的七阶炼丹师炼制一炉同样品质的丹药,至少都需要耗费六个时辰以上呢!”

望着眼前这九颗完美无瑕的极品丹药,苏宇辰满脸羡慕之色,转头看向筱笑问道:“吴供奉,您每次炼丹都是如此高效且能保证这般高品质吗?”

筱笑低头凝视着手中那只玉瓶,里面盛装着刚刚收入其中、尚还散发着温热气息的丹药。

只见那颗丹药圆润光滑,色泽如琥珀般温润,表面隐隐流转着一层淡淡的灵光,仿佛蕴含着无尽的药力。

然而,面对眼前这颗丹药,筱笑轻轻摇了摇头,笑了笑:“也不是。”

她心中暗自思忖着,自己偶尔也会有失手的时候。

毕竟炼丹一途,变数众多,哪怕是经验再丰富的丹师,也难以保证每一次炼制都能尽善尽美。

更何况,丹药的品质不仅仅取决于炼丹者的技艺和手法,更受到所使用的灵药品质高低的直接影响。

若是所用灵药本身就存在瑕疵或者不够纯净,那么即便筱笑使出浑身解数,最终炼成的丹药品质恐怕也难称上乘。

听到筱笑的这番话,一旁的苏宇辰不禁发出了一声略带遗憾意味的轻叹:“喔……”

“既然吴供奉这里没问题,那我就不在这里打扰了,告辞!”

有了这种流水似的炼丹方法,筱笑的压力小了不少,不过她也不想一直被困到这个炼丹室,也不知道苏宇辰安排去幽境的人,现在到什么地方了。

随着拍卖会日期临近,整个雾隐城都弥漫着一种兴奋的氛围。

各方修士纷纷赶来,都期待着这场可能改变雾隐城格局的丹药拍卖会。

众人纷纷交头接耳,议论着此次拍卖会,林家是否会对苏家暗中使坏、设置障碍。

热门小说推荐
玄门小锦鲤只热衷种田

玄门小锦鲤只热衷种田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社恐病美人被小叔在娃综带飞

社恐病美人被小叔在娃综带飞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

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