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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野猪咬人并不稀奇,杏花村本身就被深山老林包围着,民国时期就出现过好几次野猪暴乱,庄稼被踩被啃,野猪撞人事件时有发生,建国后经历了两次大开荒,野猪少了不少,可每年都有庄稼被野猪啃。
也因为这个原因,有地在山里的农户会在田边搭个棚子,玉米成熟的时候,红薯成熟的时候,就会有人专门守在那里。
偶尔也会出现野猪咬人的事情,但总体来说不严重,野猪这种山里的生命,在和杏花村的人打了几百年交道了,通常就是吃了庄稼就跑。
村子里其他人听到说是野猪把张疯子吃了,心里还诧异,不就是咬了吗?怎么是吃了?
吃这个字太严重了。
尸体被几个男人从山里抬了回来,放在了村口的大树下,村子里人都跑去看。
一看全都吓了一跳,哪怕是村子里胆子最大的人都不敢看第二眼,张疯子他妈远远跑过来,看了一眼,差点昏过去。
的确不能用咬,必须用吃了。
尸体的右胳膊和左边的肩膀几乎掏空了,只剩下一根沾着碎肉的骨头……
明文也过来了,她自然也查看一下情况。
其他人也没有阻拦,在其他人眼里,明文也有权利看。
人肯定已经死了,但尸体并不是冰凉,还有余温。
大量失血的情况下,体温会下降,明文大概估算了一下,人死不到四个小时。
其他人还在说怎么找到的尸体。
[我今天路过那边就看到你们那块红薯地被野猪踩了大半,本来想过去看看怎么回事,好家伙,一过去就看到了血。
]
张疯子本来打了“媳妇”
,又说不出来为什么打,最后越想越生气,便到了后山上干活。
后山这边就是会有野猪,正好就碰上了,过去,大家的反应都是把野猪吓走就行,哪有一个人追着野猪进山。
张疯子不一样,他心中的火气还没有消退,现在看到了野猪拱了庄稼,越看越生气,追着野猪就进了山,他像是着了魔,非得杀了这野猪。
野猪进了山,很快就和自己的野猪群会和了,自然而然地,张疯子就倒了大霉。
明文站在人群中,听着这些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话,她也没有说什么。
原来野猪还会吃人,而且明文并没有告诉其他人,看男人的情况,他可能是活着的时候被野猪啃了几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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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刑警大队的云松陷入了困境。
废品回收站的案子并不算复杂。
凶手带走老夫妻原本的女儿,杀了老夫妻,又毁容,目的是把明青福伪装成老夫妻的女儿,为了掩饰明青福的身份。
原本云松以为找到了中年女人的身份,能够很快查出凶手来,毕竟对方废了这么大的力气掩饰女人的身份。
实际上,她们走访下来,无论是合作伙伴,员工,还是周围的人,对死者都只有夸奖。
“情商高”
“会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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