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俞思菲快步走过,亲昵的抱着俞半夏胳膊,“堂姐,你怎么也来了。”
又对着前面的几人说道:“这下不用争了,我堂姐来了,我铁定是和她组队的。
你们有什么事情找堂姐说。”
四个人目光顿时集中在俞半夏身上,陈志认出俞半夏,忿忿道:“她能顶个什么用,谁都知道她就是个空有样貌的花瓶,整天只知道粘在陆深身上,和她组队不就是白捡你便宜吗?”
俞半夏:……这人真够莫名其妙。
倒是谢梓欣,听到有人说她学姐花瓶,直接跳出来不服:“傻大个你什么意思,我学姐超牛逼的好吗?全服首杀听说过没有,我学姐拿下的!
如果她是花瓶,那你是什么?洗脚盆吗?”
此话一出,周围人笑声四起。
各种目光落在俞半夏身上,有些惊艳和震惊。
“你说我傻?不是……你说她拿下首杀?”
陈志仿佛听见什么笑话,转而皮笑肉不笑:“别仗着和别人同名同姓就在这里造谣啊,学校里她怎么样谁不知道啊。
倒是你,晚上睡觉记得关好门,小心被人家找上门。”
“不劳你费心。”
俞半夏掀起眼皮子,淡淡回道。
“哼,装腔作势。”
陈志最是看不惯俞半夏这幅高冷模样,目光不善的打量起俞半夏“就你这幅身板,你要是砍的动异种,我陈志名字倒着写都行。”
陈志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看的周围玩家也跟着质疑起来。
“是啊,看着这么瘦弱,怎么可能砍得动那些异种,咱们又不是没经历过……速度快到不行。”
“那就是假冒的咯,这年头怎么还有这么多骗子啊。
我都遇到第几个说自己是俞半夏的人了。
这小姑娘看着这么面善,原来也是骗子。”
“都末世了,还拿以前那套看人,我看这小姑娘眼神就不简单,我站她一票。”
……
“你这狗仗人势……”
谢梓欣见周围人都在质疑俞半夏,急的撸起袖子准备上前对峙,被俞半夏拦下来。
“行了,多大人了,还和傻子计较。”
谢梓欣一顿,后退,笑道:“学姐说得对,我不和傻子计较。”
俞半夏点头,挣开俞思菲的手:“我已经组过队,你找别人。”
俞思菲一僵,对着俞半夏委屈道:“姐!
陈杰他人平时就是直了点,不是故意的,而且我是真心……”
俞半夏直接打断俞思菲施法,对着陈杰比了个大拇指,赞道:“志陈也挺好听的。
这样,我先去交个任务,等会儿记得要把名字倒着写。”
“谁逃跑就是小狗哦。”
既然陈杰敢找她贴脸开大,她不搞他天理难容,正好给陆家俞家秀秀肌肉,让他们没实力前少打点自己的主意。
“咱们走。”
俞半夏直接领着谢梓欣和李杰走进旅馆。
留下脸色难看的俞思菲。
陈志凑上来:“俞半夏就是在那里装腔作势,说不定她连触发任务的资格都没有。
刚刚还给你下面子,就算她是深哥的人,我也会教训教训她给你出出气。”
自从俞思菲触发隐藏任务以后,他们一行人都尝试过进那家旅店,结果都没看到俞思菲所说的那个男孩。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