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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夏天,我和周斯穿得都算单薄。
我今天穿了一条过膝的连衣裙,看起来像是故意送上门,很方便做一些事情。
周斯把我推坐在沙发上,那只小橘猫顺势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像是要把位置让给了我。
我望着那只正在伸懒腰的胖嘟嘟的小橘猫一笑。
周斯问我在笑什么。
我对他说:“你把只只养得太胖了吧!”
周斯说:“胖胖的有肉感,多可爱。”
这话倒是说得没错,小动物被养得胖嘟嘟就会显得憨态可掬。
但人就不一样了,在国内变态的白幼瘦审美风潮下,很多女孩子都要刻意减肥维持幼态。
那只小橘猫又跑到我脚边蹭了,我忍不住又想伸手摸一摸。
周斯似乎是看出了我的意图,一把抓住我的手腕。
他居高临下看着我,似笑非笑地说:“你以为是让你撸猫的?”
我一脸狡黠:“不然呢?”
周斯缓缓俯身,骨节分明的手掌心贴在我的锁骨上,虎口几乎卡着我的脖颈。
我被迫往后一仰,下意识抓住周斯的手腕。
他的手好看,但不代表孱弱。
手背青筋明显,腕口戴着一只百达翡丽尼手表。
不能否认的是,周斯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沉稳的男人气息。
这种气场是陈志诚那种初入社会的毛头小子所不能比的。
我的注意力一下子就全部集中到了周斯的身上,紧接着他的吻落在我的唇角。
只是这么轻轻的触碰,我整个人已经没有骨气地打了个哆嗦。
我很难去形容当下这种感受,总之很神奇,感官全部被调动,周斯的吻像是带着某种蛊惑性地电流,直击我的心脏。
没错,我瞬间就沦陷了。
周斯的吻缓缓向下,我仰着头承接。
其实我是挺被动的,在这方面我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放得开。
和陈志诚在一起的时候,每次都是草草了事,前后时间加起来可能也不到五分钟。
我一直以为所有人都是这样的,直到年长我五岁的一个女同事提到她的生活,我才惊讶,原来有些人可以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会不会有些夸张了?我将信将疑。
那天女同事还特地跟我强调:“加上前奏连五分钟都不到?那这种男人也没什么用了。”
我当时无法反驳,因为我也没有什么可以论证。
我甚至不知道周斯接下去会有什么举动,也不知何时缩在沙发一角,像是被欺负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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