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正值清晨,大雪漫天,山间牛棚处,宁修盘膝坐地,头顶一棵青翠小树,扎根于虚空之中,散发出阵阵淡绿色光芒,不断淬炼宁修的神魂。
周身的灵气向宁修的身体汇聚,不断壮大其体魄。
“吁!”
吐出一口浊气,搅得面前的风雪乱飞,睁开双眼,宁修结束了修行。
经过五天的修行,宁修的境界到达了魔头境的巅峰,再进一步就能跨入心魔境,这是天生魔主自在大法体系中的境界划分,如果换成炼气士那宁修现在就是练气巅峰。
起身活动下筋骨,宁修准备去金婆婆家取自己的熊皮斗篷,在这种农闲季节,一些肉能让大把人愿意替自己干活。
来到牛棚内,本来挂的满满当当的熊肉已经被吃了一小半,其中大部分都进了宁修的肚子里,只要运起参神玄功,他的肚子堪称一个无底洞。
还有小部分被老牛吃了,它每顿吃的也不少,但是消化起来却没有宁修快,经过这几天不断进食熊肉,老牛看起来越发强壮,毛皮亮的发光,甚至连体型都有所增长。
没有理会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老牛,宁修提起十多斤肉就往金婆婆家赶去,这是当初二人谈好的报酬。
下着这样的大雪,白日里都没什么人出门,村里的家犬都被冻得没了声。
推开金婆婆家大门,入眼就是一件熊皮披风摆在客厅的木桌上,盖满整张木桌,熊头做成了兜帽,连接着披风。
金婆婆手上拿着不知名的工具正在梳理熊皮的毛发,见到推门而入的男人,有些惊诧的说道:“你,你是李二?”
也不怪金婆婆差点认不出宁修,眼前之人比李二高出半个头,身上也不再是皮包骨模样,看起来就是个普通乡下年轻人。
宁修想的是自己不可能永远维持一副李二的模样,不然出去之后遇到高手一眼就能把自己的伪装看穿,所以他打算渐渐变作自己原来的模样。
这样到以后就不用再通过魔功进行伪装。
“我是李二,这几天吃了些肉,长身体罢了。
金婆婆,我的披风做好了吗?”
宁修看着满脸诧异的金婆婆,心里想着自己变化得是不是太快了。
若不是宁修的衣服和几日前一模一样,加上眉目上有几分相像的话,金婆婆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眼前的人就是李二。
“好吧,披风和鞋子都做好了,还照你的要求做了个箭筒套子,都是用熊皮做的,另外还剩下些边角料,这熊皮可真皮实,废了我好一番功夫,你要是去找其他人还不一定能帮你做好。”
宁修听到披风已经完成,心里也高兴,把手上的熊肉递给金婆婆。
拿起桌上的披风,宁修是越看越喜欢,毕竟这皮是妖兽皮,皮实点是应该的,质量更是没的说。
拿着东西往牛棚赶的路上,宁修顺便把自己想修房子的事情透露出去,愿意受雇的中午到村口集合。
一上午的时间村里大部分人都知道宁修要雇人修房子,王屠夫当然也收到了消息。
看了看清冷的屋子,想起之前几个儿子在自己膝下承欢的日子,王屠夫心里都在滴血,午饭都顾不上吃了,径直往屋外走去。
来到李大郎家,进门见到正准备吃饭的李大。
“李大,你还有心思吃饭?你媳妇都被你那小杂种弟弟害死了,现在他还雇人修房子,他倒是安逸了,可苦了我们!”
显然他是把自己儿子女儿的死全怪到宁修身上了,也没想过自己当初是怎么同意几个儿子去抢宁修的熊肉的。
李大属于有田的农夫,家里有余粮,农闲日子倒是过得舒坦,但是自己老婆死了却不能就这么算了。
“那李二自从跟我分家就不是我李家的人了,他现在不是我弟,上次没找到他在哪儿,这次他叫人帮他修房子,我倒要看看他怎么躲?”
两人又说了几句,之后王屠夫回去叫了四五个王家人,一起朝村口而去。
等几人到的时候,村口已经聚了几十号人,甚至还有些妇女,反正也没事做,大家都想分一分这熊肉。
又等了一炷香左右,一位青年骑着一头雄壮黄牛从村外走来,这青年跟李二有三分相似,身材精瘦干练,脚上套一双熊皮靴,身上裹着件大似毛毯的熊皮斗篷,一大部分倒是披在黄牛身上。
来人正是宁修,他扫了扫人群,大部分人都不认识,让他感到奇怪的是王屠夫和李大也在里面,想来是找自己麻烦的,不过也正好用这两人立威。
[下本开等星光褪色,微博芒厘呀]文案1沂城傅家丢了个女儿,千辛万苦寻回后,沂城就传出了江傅两家联姻的消息众人都以为是豪门里惯有的手段,两人肯定没什么真感情果然,很快就听说周以寻跟江少断了联系,...
怀上豪门继承人后,五个哥哥磕头认错是蓝碧晴创作的一本言情类型的小说,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是林冬冬慕靖城,这也是作者很经典的一部作品,怀上豪门继承人后,五个哥哥磕头认错说的主要是...
强烈的杀气,极端的人格,异化的血脉乃是秘武与魔相之本。当恐怖悄然而至,当世界变得陌生,李玄所能依靠的只有属性加点器和血脉栏而已。...
年龄差体型差破镜重圆追妻上位者低头唐氏集团掌权人唐敬尧,神秘强大心狠手辣,是海城资本界大佬,人称唐四爷。曲尽欢从没想过会跟这样的男人产生交集,后来迫不得已,走进他打造的金屋。她跟着唐敬尧的那三年,他身边的公子哥都知道他养了个女学生,时不时还会调侃几句,而他也只是一笑置之。金屋藏娇,是他们这个圈里心照不宣的一桩艳事。她一开始不情不愿,后面借势而起,利用唐敬尧让自己迅速成长。她一直清醒地知道到他们之间的差距,也一直坚定地想改变命运。后来她瞅准时机跟他告别唐先生,谢谢您这三年对我的照顾。唐敬尧摘下金丝眼镜,慢条斯理地扯松领带,修长雅致的手指捏住她下巴翅膀硬了,想飞?为了离开唐敬尧,她几乎脱掉一层皮,最后闹得双方都恨红了眼才终于离开他。多年后她回到国内,无意间听到他身边的人议论。那女的真有种,当年利用完唐敬尧,又捅了他一刀,差点要了他的命,竟然还敢回来?等着吧,唐敬尧可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那女的有得受。某天,她应邀去参加一场酒局。唐敬尧高坐上首,圈里公子哥一口一个四爷,递烟的递烟,倒酒的倒酒。她来的迟,只有唐敬尧旁边空出一个座位,不得已坐在他旁边。于是大家都等着看好戏,却看到唐敬尧给她夹菜亲手给她剥龙虾,还叮嘱她哪几道菜是花生油炒的不能吃,她花生过敏。酒局结束后,无人看见的角落,唐敬尧把她拢在怀中,用大衣为她挡风,低头吻了下她唇角。后海别院的西府海棠开了,真不去我那儿看看?PS清贫女学生X资本大佬温暖活泼可爱甜妹X一个冷漠狠戾的的男人年龄差10岁,双C,老男人蓄谋已久。划重点古早狗血玛丽苏小说,纯言情谈恋爱,没有逻辑,文笔小白,入坑谨慎,以及不喜也请别骂。下一本私有茉莉同类型文,女学生X京圈大佬程嘉茉第一次见到贺青昭,是在热季快结束的时候。她于万千人群中,看到他站在菩提树下礼佛,一身白色西服,矜贵儒雅,气质华然。她不知他的身份,只知道连王室成员都对他礼遇有加。再见是在一个大雨滂沱的黄昏。她从那个噩梦般的地方逃出,身上滴着血和水,狼狈地摔倒在他身前,抓着他西装裤腿,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满眼期翼地看着他。先生,救我一柄黑色大伞罩在她头顶,男人长腿弯曲,冷白修长的手握住她胳膊把她扶了起来。别怕。他声音沉澈温雅,带着一种抚慰人心的强大力量。大家都说贺先生很好,程嘉茉也觉得他很好。在异国他乡漂泊的日子,贺青昭教会她很多东西,把她教得心性坚韧无惧风雨,那时她酸涩的少女心事像那个绵长的雨季,潮湿难捱。某日下午,她悄悄走进贺青昭的书房,用他教会她的字体,在他常看的一本书上写下一行字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后来那本书不见了,连带着贺青昭也一并不见了。半年后,程嘉茉转回国内的一所大学,跟贺青昭再也没有任何联系。就在她以为两人此生再无交集时,却又遇到了他。一群富家公子哥将他簇拥在中间,其中最显赫的那位,恭敬地为他点烟。他嘴里叼着烟,目光幽深地递来一眼,她顿时心慌意乱。后来两人关系逐渐暧昧,她深知不能再陷下去,决定去外地实习,彻底远离他。离开前夜,同学为她践行,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游戏。室友起哄让她挑一个在场的男生表白,她将当年写给贺青昭的那句诗写下来,随便给了一个人。结果不知怎么回事,那句诗到了贺青昭手里。机场VIP贵宾室,男人狠着劲儿把她抵在门上,一双乌沉沉的眼盯着她,声音不再温雅,冷得令人胆寒。用我教会你的字体,写情书送人,小茉莉就是这样回报我的,嗯?程嘉茉从没见过他这种样子,清冷和邪戾同时出现在身上,仿佛换了个人,让她情不自禁地感到畏惧。她垂下头小声说我我给你也写过。贺青昭把她拢入怀中,拇指轻揉她唇角我收到了,所以一直在等。薄唇叼住她耳垂轻磨,等花开。他亲手浇灌出的茉莉花,只能为他一人绽放。京圈大佬X坚韧女学生爹系dom,高岭之花失控,年龄差9岁,双C,京圈风文案写于2024年8月2日...
千万年前,天界第一剑神叶寒在渡劫仙帝时被心爱之人杀死,血染红尘天地!千万年后,叶寒逆天改命活出了第二世,誓要报仇雪恨!这一世,万族并起,神魔林立!无数圣贤大能至尊强者冲出墓葬,不甘心陨落在红尘之中,誓要争夺机缘造化冲击武道巅峰。叶寒持剑而立强势崛起,剑气冲九霄,一剑杀穿天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