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脑子还是有点疼,但幸亏没有鼻塞,倒是最近压缩饼干吃多了,得吃的别的调剂一下。
当然,说是整理,也可以说是对以前笔记的优化。
毕竟最开始也没料到会发生这么多事情,所以随意拿本笔记本记一下,然后现在事情多起来,再翻以前的东西总是非常麻烦。
且不说字迹,有些事情林潜感觉还没结束,特意留了一页,但事实证明一页完全不够,最后只能这里一部分那里一部分,看起来非常麻烦。
虽然林潜非常不想做这种事情,但现在也没办法。
林潜不是明知道可能被算计,却不想办法那种人。
虽说可能比不过那些阴谋家,但总好过什么都不做。
比起最后被算计到无比懊悔,不如被堂堂正正的打败,然后再无数次从头来过。
首先,达达星两个家伙先放在一边,这种看上去就是中长期任务的不提,完全没线索。
然后,巴罗萨星人需要提防,目前来看他是有敌意的,但怎么处理林潜还没有确定。
已知宇宙人有相应的法律,但林潜,或者说奈克瑟斯没有执法权,他要是直接干掉了巴罗萨星人,会不会被行星联盟视为罪犯?当然,林潜不知道在宇宙中其他适能者到底干了什么,说不定奈克瑟斯就已经是通缉犯也说不定了。
不过小心点总没错,林潜还不想再立一个敌人。
但巴罗萨星人在林潜心里好感度肯定是负的,袭击dng,还攻击林潜,要是他真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的话,林潜也不在乎直接干掉他会带来的后果。
只不过从达达口中,巴罗萨星人是个小偷。
一个小偷袭击dng基地是为了什么,找怪兽又是为了什么。
林潜有一种感觉,只要能知道其中的关联,能顺藤摸瓜解决一大堆疑惑。
但巴罗萨星人也不好对付,他能偷走缩小枪,能拥有吸血球,那会不会有其他特殊的东西。
对于来自宇宙的东西,林潜绝不会小觑轻敌。
将小黄瓜囫囵吞下,看着外面的夜色,林潜感觉时间差不多了。
果然,进化信赖者适时传来脉动,那么多次,林潜已经差不多能推算出异生兽晚上出来的时间是在什么时间段了。
乘坐石之翼来到现场,发现是个有些凹陷的泥地。
天空中豆大的雨点落下,与泥土融合在一起。
在泥地中央,两个巨兽相对这嘶吼着,一个是之前逃脱的格法布扯,另一个是全身灰色毛发的怪兽。
健壮的身体,老虎般的四肢,狮子一样的脸,但鼻子和耳朵又像大象,细长的尾巴拖在后面。
林潜一眼就认出那长长的鼻子,那么怪兽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而根据林潜对于神话故事里神兽的理解,和怪兽能力的参考,这只怪兽很可能是传说中的食梦貘。
空中,没看到有夜影战机在盘旋,正当林潜准备变身的时候,一道巨大的气流从石之翼上空飞过。
如果仔细看,能看到“气流”
后面有一点火光,在这雨夜里极为显眼。
夜影战机在,但没有解除光学迷彩,林潜瞬间就明白了是什么意思,安然地坐在石之翼内准备看这场斗兽战。
:()我,奈克瑟斯奥特曼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