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9章起雾了
对罗尼的特训,其实用不了多少时间。
罗尼他们追求的是实力上的特训,而非理论上。
恰巧的是,李奇的实力的确要远大部分探雾家,甚至可以和迷雾等级的探雾家掰手腕。
之所以没有和黑雾比,是因为黑雾们手里必定有特级遗物,而任何一个特级遗物,都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特殊能力。
李奇联想到第二世的那些To级别的能力,便不免对这些黑雾有些忌惮。
赌徒世界的能力者们,他们不论是逆转时间,还是看破人心和未来,都只会将能力利用在赌术上面。
可这个雾气世界不是。
眼皮猛烈的跳动着,李奇看向房门门外,眉头拧成一团。
正确内(容在%六九%书吧读!
{
教授罗尼等人气之回路的构建方法,在前期并不顺利。
而且现在雾区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封锁,其他城市不知道,反正在露比诺城的雾区处,官方设立了隔绝线。
罗尼满脸的震惊和怀疑,李奇则是解释道:“就算不是特级,至少也是一级,在这方面我不会错,当然,你不相信也无所谓,时间会证明一切。”
拿罗尼举例,就算与他契约的遗物是四级,可只要他在这期间使用了其他的遗物,那件新得到的遗物也会疯狂消耗罗尼的体力。
主要还是因为这段期间折损在一层雾区的低级探雾家太多,那种李奇在雾区内碰到的怪物,数量不是只有三五头,它们似乎有成为一个新物种的趋势。
还别说,李奇的办法虽然野,但的确有效。
跟罗尼解释一通,也不管对方相不相信,李奇便把他推开,让他不要打扰自己。
“啊?”
这就是所谓的‘契约’。
他告诉罗尼这件事,也只是因为这件事没有隐瞒的必要。
“但姑且是做出来了…找个人试试?罗尼?”
罗尼三人这段期间,也是靠着治愈魔法的辅助,来提升自己的实力。
因为使用遗物会消耗探雾家的体力,和多个遗物签订契约,会加体力的消耗,所以探雾家们才只能使用一个遗物。
“感觉罗尼那小子也挺能抗的,用他试一试应该没问题。”
高等级的探雾家目前正在调查这些怪物的来源,和他们的弱点,同时对它们的威胁等级进行评定。
李奇没有这种顾虑,所以也就无法确定自己制作的东西是否是遗物。
“老师你不用了吗?我目前没有用到遗物的地方,而且我也知道‘水晶’到底有什么作用……”
但坏消息是……
可现在他听到了什么?自己这个年龄比自己还小的便宜老师,说自己的‘水晶’是特级遗物?!
他不会看错了吧!
?
至于罗尼本身会不会相信,这和李奇无关。
如果说,其他人使用这东西时,不会感觉到体力消耗,就证明这东西是炼金道具。
水晶这个疑似特级遗物的东西,李奇研究过,现以他目前的力量根本无法破开水晶的外表。
李奇不是贪图对方遗物的人,他手里有一个一级遗物百变魔方就很好,特级遗物再怎么强大,也和他没关系。
手里把玩着核桃大小的红色物体,李奇摸着下巴思索着。
甚至为了稳妥一点,李奇还把自己的标准降低了一些,只是重雾级别的探雾家。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