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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皇子瞧见了太子跟五皇子的眉眼官司,嘴角微微勾起,带着几分的讥讽。
这样的蠢货,居然也能做太子,老天不公呀!
王子腾嘴角也微微勾起,陛下是不会让白翎领兵的,白家已经在边疆待了近五十年了,边疆那边都传出了白家军的名头,显然是只认白家不认皇帝了。
依照陛下的性子,白家定然会被传召进京,白老将军的葬礼,就是召白家人入京的最好借口,陛下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白家不在边疆,又没有个人能震慑住白家军的,边疆定然会出现动荡,再加上吐蕃来犯,陛下不得不派人去边疆,到时候,除了自己,还有更好的人选吗?王子腾便不再说话,到最后,自己终究还是能得偿所愿的。
下了朝,王子腾回府后,跟王二太太说了几句话后,就去了演武场。
见煜哥儿拿着长枪舞得虎虎生风,王子腾也来了兴趣,从一旁的架子上,抽出一杆银枪,对煜哥儿道:“来,咱们爷俩儿练练。”
煜哥儿眼睛一亮,提枪刺去,王子腾不慌不忙,枪尖一挑,将将迎面刺来的长枪挑开。
“来得好,就是不够快!”
说着,王子腾就转动银枪,朝煜哥儿刺去。
他出枪极快,招招朝煜哥儿的面门刺去,长枪宜远攻,近防受限,煜哥儿心神紧绷,稍稍分了心神,这枪头就朝自己面门刺来。
王子腾道:“煜哥儿,记住了,在战场上,招式不重要,用最快的方法杀死敌人,保存自己的体力,这才是重中之重。
只要是能杀死敌人,即使是下三滥的招数,都是好的。”
王子腾见过太多少年将军,为着体面,跟那花把式,浪费体力。
要知道,上了战场,哪有那么多的花把式,能杀敌的招数就是好的!
若论武功,煜哥儿跟着徐乐修行过,虽然没能迈入道途,但武功远高于一般的武林高手。
论理,煜哥儿应该比王子腾强才是,但王子腾上过战场,斩杀过多少的敌人,浑身的杀伐之气,不是煜哥儿这个未见过血的小儿能承受的,能慌乱的迎战王子腾,已经是极限了。
就在王子腾的长枪要刺中煜哥儿咽喉的时候,长枪立时止住,瞧见煜哥儿额间流下的冷汗,王子腾收回枪,对煜哥儿道:“记住这生死间的感觉,上了战场,你就会发现,生死也不是令人恐惧的事情。”
因为,那时候,只记得怎么杀人了,忘记了恐惧。
胆怯者,往往是死得最快的。
煜哥儿用袖子擦干头上的汗,缓过神来,有些兴奋道:“祖父,方才那是什么枪法,如此厉害,孙儿想学!”
王子腾见他这么快就缓过来了,心中满意,是个好苗子,哈哈的笑道:“哪有什么招式,这些不过是老夫在战场上常用的杀敌方式,想要用更少的力,让敌人失去行动力,就朝敌人的薄弱处使劲儿。
上了战场,那些将军都着盔甲,刺他身上,用劲大,还不一定能刺穿对方,倒不如朝他们咽喉、面门、眼睛处使劲儿,这就考验准头了……”
王子腾拍着煜哥儿的脑袋,将自己在战场上积攒的经验分享给煜哥儿,日后煜哥儿就是他的继承人了,可不得好好教导吗。
王家在王子腾死后,至少两代人不会从军,但军中的人脉也不能丢,因此煜哥儿就是王子腾选中的继承人,不是王家人,却与王家沾亲带故。
:()提篮桥进修后,穿到红楼当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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