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1章 交不了(第1页)

秦夏看着身旁的大雾吹走,她和顾轩霖好好地站在彼此身边。

她问:“要不,轩霖,抱一个?”

刚刚大雾虽然不惊险刺激,但是她是真的怕遇上什么危险。

现在大雾消散,也算是危险解除,如此情境下,抱一个不过分吧。

顾轩霖警惕地看了看周围,虽然瞧不见一个人。

但是自从进入院子里之后,就感觉有人在窥探他们。

他问:“被人监视着,还是……”

秦夏才没搭理他的反驳,迅速冲着他冲了过来,伸手一把就将他给搂住。

“顾轩霖,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激情褪去,生活都将你给熬没趣了。”

她感觉最近他们夫妻,确实是太过于寡淡了。

如此吐槽出口,顾轩霖立马就给她做出了一副委屈模样。

“夏夏,是你冷落我了好不好,你都不怎么给我撒娇腻歪了……”

“那亲一个……”

她凑了过去,冲着他的嘴巴就吧唧一口。

既然那个盛诺爱看热闹,索性就一次性看够够好了。

秦夏和顾轩霖搂得好好的,盛诺终于是受不了了。

“你们两个还有十分钟,十分钟的时间再不到山顶,就别想见着我了。”

秦夏和顾轩霖对视了一眼,两个人很有默契地并肩冲着山顶奔跑着。

这座后山,是小六城里唯一正常的风景。

山上植被茂盛,道路上都是泥土,山间有大石头耸立,山风清澈……当然这山林里,是一颗珍珠也都没有见着。

看了满城珍珠造就的房屋,现在忽然眼前没有了珍珠的样子,眼睛也舒服多了。

盛诺一袭黑袍,坐在山顶的亭子里喝茶,见着顾轩霖和秦夏终于是爬上来了,他立马就招呼。

“赶快来吧,坐下喝杯茶。”

爬了半天的山,现在秦夏是又渴又累的,盛诺如此热情,她自然是不客气了。

她走了过去,刚端起茶杯,就被顾轩霖给抢走了。

“我先喝。”

顾轩霖道。

盛诺看了看他们,冷冷地问:“怎么,怕我下毒?”

顾轩霖没有搭理他,而是动作麻利地喝了那杯茶,一会儿之后,他才拿着茶壶给秦夏倒水喝。

秦夏尴尬地笑了笑,询问:“你就是小六城城主?”

“是小六城城主,盛诺。”

见盛诺可真不容易,秦夏感觉自己的腿都要废了。

她问:“城主,我朋友上官明和大桔姐呢?”

“他们还没到。”

盛诺回答说:“不提他们,谈谈我们。”

秦夏刚喝了茶,缓了一下。

有什么好谈的呢?他和顾轩霖本来是和大桔姐一块儿来交货的。

现在大桔姐他们下落不明,秦夏挺担心。

一时之间,她想不起来有什么好谈的。

而她身旁的顾轩霖却是满是问题。

热门小说推荐
玄门小锦鲤只热衷种田

玄门小锦鲤只热衷种田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社恐病美人被小叔在娃综带飞

社恐病美人被小叔在娃综带飞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

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