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孕育积蓄的力量达到顶点,一个新生的稚嫩身躯顶破虫茧,一点点从旧躯壳里钻出。
新生蜕变的千手蜈蚣体长增长到六米有余,半直立而起时,比一栋平房还高,狰狞凶戾的强大气息肆无忌惮扩散开来,让养殖场内虫蛇禁声。
此外,千手蜈蚣新外壳颜色呈现淡紫色,充满着一种神秘光泽,变得越来越坚硬。
不知道是不是跟它吃了噬铁镰螳有关,虫壳敲击上去时,就好像敲在了钢板上,硬度惊人。
虽然体型得以大幅度增长,但是千手蜈蚣活动起来并不臃肿,反而比之前更加灵活迅捷。
这一切都得益于它腹下苍白尸手的数量增加,如今足足有上百条苍白尸手,一起协同力,让千手蜈蚣度惊人。
“二次灵炼成了。”
苏杰嘴角止不住笑容。
现如今的千手蜈蚣便是下品二炼蛊虫。
苏杰不清楚内门弟子的情况,可是他知道,在外门弟子里,他绝对是本命蛊虫品质最高的弟子。
别的外门弟子还在为一头下品蛊虫拼死拼活时,他已经把千手蜈蚣培育到下品二炼了。
滋滋!
千手蜈蚣出兴奋的叫声,新生的它活动了一下身躯,随后身体轰然膨胀,哗啦啦分裂开。
庞大的身躯化为数以万计的小蜈蚣,形成一片小型虫海,如同浪潮般蜂拥前行,疯狂撕咬吞噬眼前的一切生物,所过之处,蓄养场内的眼镜蛇尸骨无存。
转眼之间,一只只小蜈蚣又重新聚合在一起,彼此血肉融合,形成六米长的原躯。
这就是千手蜈蚣二次灵炼后掌握的能力,分化和自愈。
分化就是刚才苏杰看到的,而自愈,就是战斗时,上万只小蜈蚣被杀的七七八八,只要抓不到寄藏灵魂那一只,千手蜈蚣就能存活下来,并在之后通过快进食恢复体型。
演示完新的能力特性,千手蜈蚣爬回到苏杰身边,想要像过往那样趴在苏杰身上反哺修炼。
“伱要压死我啊!
那么大只还要我抱你。”
苏杰没好气的拍了下千手蜈蚣脑门,把千手蜈蚣拍的滋滋叫,幽怨的大眼睛看着苏杰。
苏杰居然在这样一头狰狞巨兽身上,看到了委屈巴巴的情绪,好像被父母抛弃的小可怜。
“灵力运转配合我,我先缩小下你的体型。”
苏杰挠了挠千手蜈蚣下巴,随后双手按在千手蜈蚣头上,体内灵力跟千手蜈蚣勾连。
肉眼可见的,千手蜈蚣体型缩小,最后变成手臂长短的小小一只。
这乃是百毒炼蛊真经的法门之一,可以控制蛊虫的体型变化。
当然这种形态只适合随身携带,战斗时还得恢复原体型。
千手蜈蚣顺利趴在苏杰腰腹处,开始将晋升二次灵炼的庞大灵力和气血反哺给苏杰。
这股灵力被千手蜈蚣提纯的极为精炼,加上又是心血相连的本命蛊虫,不会有任何排斥。
反哺之下,苏杰的修为就跟坐火车一样,一路节节攀升,短短十分钟就突破到了蕴灵境四层。
说出去别人恐怕都不敢相信,短短一个月不到,苏杰就从蕴灵境二层修为,变成如今的蕴灵境四层,哪怕是内门弟子都没有这种修炼度。
甚至苏杰感觉,用不了一个月,在下品二炼千手蜈蚣帮助下,自己还能再次晋升到蕴灵境五层。
(本章完)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