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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谭薇买车的事情在村里掀起了巨大的波浪。
一家人坐上新买的车,向着家里开去。
此时,夕阳的余辉染红了在蓝天里游荡的白云,还替它们镶上了亮晶晶的花边,这几块白云一会儿就幻成了玫瑰的晚霞。
一路上,在欢声笑语中,大家回到那个熟悉的小村里面。
车子刚驶到村口的那座桥上,就已经可以看到大树下面已经聚集了十来个人。
他们坐在柳树下面,或端着饭碗吃饭,或打着扇子乘凉,或是三三两两唠嗑,一眼看去,都有事情在忙碌着。
谭薇开着车子,缓慢的驶进村子里面,她本是打算直接将车子开回自家车库的,没想到就算是隔着厚厚的玻璃窗,在大柳树下唠嗑的婶婶们还是眼尖地看到了车里面谭薇一家子。
其中有一个辈分比较大的伯娘直接招了招手,跟车里面的谭薇一家打招呼。
在座的都是长辈,作为晚辈的谭薇肯定是个懂礼貌的人,而且谭爸谭妈就坐在后座,自己可不能让村里面的人说家教不好。
于是她就打开车窗,和柳树下面的一群人打起招呼来,“各位婶婶、伯娘好,都吃饭了吗?”
这就是谭薇老家打招呼的习惯,不管早中晚,直接问吃饭了没有就对了。
大家七嘴八舌的回答着谭薇,但是因为人太多,声音又太杂就好像有几十只鸭子在高歌,实在是听不清大家各自说的什么。
坐在后面的谭妈也看出来了谭薇的窘迫,她知道自己的闺女其实不怎么善于和长辈打交道,之前还在读书的时候,每次拜年都和长辈说的新年好,说完就在角落里面找个位置坐着,别人不找她,她就当自己是木头人一样。
谭妈看着车外的众人,眉开眼笑地对着谭薇说道,“薇薇,你放我下去,自己开车带着你爸他们先回去,我晚点回家。”
看着谭妈脸上满面春风的表情,谭薇就知道自己这老妈又开始飘了,肯定是炫耀自己有车的这事情,然后对着谭妈说道,“妈,你现在这里聊着,记得早点回家吃蛋。”
说完,她转头又和柳树下的众人打了声招呼,就直接开着车回家了。
下车的谭妈在人群中享受着大家的羡慕,在村里,和谭薇差不多大的孩子都还没有买上车,谭薇是他们中的第一个,而且还是女孩子,这怎么能不让大家惊叹。
一个穿着红色短袖,特别喜欢聊八卦的婶子,村子里面都叫她大喇叭,她是谭薇的一个堂伯娘,看着谭妈喜上眉梢的样子,她心里面就不乐意了,便惺惺作态道,“嫂子,你家薇薇可真能干,才回来多久呀,就给买车了,只是女儿终究是女儿,就算是再厉害都会成为别人家里面的。”
在场的人都听出了她的意思,她这是转着弯说谭妈家里面都是两个女儿,以后没有人给他们两口子养老。
对此,好脾气的谭妈也瞬间黑了脸色,正色道,“我家薇薇是比不得你儿子,在外面工作了那么多年,自己都买房住了,就是平时不怎么回来。”
谭薇的这个堂伯娘,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都已经结婚,儿子直接拿着家里面的钱在城里买房居住,但是没有接堂伯娘老两口过去。
儿子很是听媳妇的话,媳妇不喜欢堂伯娘,所以对他们两个老的也不怎么孝敬,连带着孙子也不怎么亲近他们。
听到谭妈提到自己的儿子,堂伯娘也不敢再说什么话,怕待会惹谭妈不高兴了,她又说出什么自己家的黑料。
虽然有人嫉妒,但是村里面绝大多数人还是很淳朴的。
尤其是大婶和小婶两个人,大婶家里面有一儿一女,谭薇家的房子和大叔家的房子相邻,平时往来就比较密集。
记得小时候的时候,谭薇可喜欢大叔家的饭菜了,不过不知为什么,谭家男人做饭的手艺确实比女人要好,那种好吃不是千篇一律,而是各有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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