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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主意,你继续赶车,我引开巡逻队,之后我再来找你。”
男人满脸疑虑,眉弓压下来,连眼皮都像有点抽:
“……你?”
古斯得意洋洋:“甜心,就算你信不过我,那也该信你自己挑搭档的眼光。”
——什么鬼搭档。
亚瑟本能地就想啐出一口。
但这话的确是自己先出的口,此刻再改,妥妥会被混账玩意笑到明年。
正想骂出声,眼前那个罩着麻布袋的鬼火脑袋却突地贴近来——
这他*可是在圣丹尼斯边上!
亚瑟瞳孔骤缩,只觉浑身寒毛都炸了起来,手下意识往枪套去挨,靴跟也蹬住松软的河岸泥准备后撤。
可午后的阳光底下,麻布袋那股被酒气和谷物发酵酸气浸透的味道扑过来,粗糙的布料贴上他的脸。
麻布袋头心满意足地退开,亚瑟呸掉嘴边粘上的草籽,眼看着混账欢快地摸出日记本和子弹递回,又凑去车厢边。
“统共518瓶,甜心。
300瓶粗货,100漂亮瓶子——绝对是假冒;80中货,38瓶特调——本来有40,我用了俩。
晚点见?”
“见鬼的邪祟。”
亚瑟低声咒骂,赶紧去记——“遇到麻烦就他*跑快点!”
没回应。
亚瑟抬头,发现古斯已冲出灌木丛,健步如飞地往桥头去。
这混账明明比他高去大概半英寸,体格也不是那种挨过饿似的枯玉米杆款,偏偏跑起来的动静轻得可疑,简直能说是在被风推着走。
单论这点,倒也不必担心在哪个暗巷被割了喉咙——
哗啦。
亚瑟茫然地眨了眨眼,看着那道像匹撂缰野马一样欢快的身影一头扎进河里。
浑浊的河水炸开一圈涟漪,惊飞一群觅食的水鸟。
这跟一个多月前害他栽进冰河的路线一模一样。
而紧接着,也跟那时一样,混账玩意带着诡异的精准,一步不差地踩着原路退回,好像方才那一扎根本不存在。
亚瑟:“……”
该死。
多亏帮派事多,没谁注意到自己也变成了这副邪门德行。
但,这片区域人来人往,哪怕混账裹得严严实实……
亚瑟逡巡一周,莫名心虚,悄无声息地退回马车。
车轮碾过河岸,古斯也重新沿着桥头小径行动,那步伐轻快,那姿态优雅,完全能说是个赶着进城喝下午茶的体面人。
前提是能忽略那一身浸透了酒气的帆布。
一些路人注意到了古斯。
几匹马的脑袋被拨转,妇人拽着孩子往回躲。
桥头并不拥挤,于是这般躲闪更显眼——几个骑警也注意到了这边的异状,正慢悠悠地从街角转出来。
然后,古斯停下脚步。
亚瑟陡然冒出股不祥预感,但私酒马车已然上桥,贸然掉头只会引来更多目光。
车轱辘的咯吱声里,那套着麻布袋的混账转向桥面,手指点在嘴边,竟然比出个飞吻。
这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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