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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地,负鼠缩身窜回灌木深处。
而几乎与这逃窜同时,踏着黑暗而来的骏马长腿一跃,轻盈起跳。
亚瑟的腰胯随腾跃自然地一起一伏,落地瞬间伸手进包,抓出那把特地留下的辣薄荷。
黑朗姆闻到气味,高兴地慢了下来,亚瑟顺手拍了拍它脖子,试图平复下自己莫名加快的心跳。
并不是重返作案现场的刺激。
毕竟他们时间和路线规划得极好,又已经离草莓镇这么近,既能说追击未果返回,也能说追迷了踪迹,任谁盘问都能圆得天衣无缝。
这是种更微妙的东西。
像有人在他心里点了盏灯,就那么亮着,而他就这样赶了回来。
蠢得可以。
他不该这样。
他手上有硝味,身上再怎么干净也染着汗味、泥味和马味,况且,他也不确定古斯究竟听到多少。
亚瑟低头看眼自己身上的马甲和衬衫,犹豫片刻后解开两粒纽扣,继而又想起,自己回的是个该死的宴会,只好再扣回去。
但这样感觉更不对了。
亚瑟翻找了下马鞍包,拎出那块蓝缎子领巾。
古斯叨咕过这蓝很衬他的眼睛,刚好也适合扮作体面人。
不过,林子黑,还要留意路况,不好确认结打得如何,只得先垫进外套里。
接着,他单手摘下帽子,犹豫着按印象里的手法,把头发往后捋过,又往额前扒下两丝。
“……该死。”
亚瑟咕哝一句,愈发觉得自己蠢得冒烟。
他早不是十六七岁的愣头青,也不是二十出头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
他抢过银行、火车和无数马车,有过失败的感情和已在六尺之下的家庭。
达奇需要他卖命,整个帮派指着他照看——
见鬼。
现在要照看的何止是帮派。
那些伙计们,哪怕是四岁的杰克,都比那混账省心。
亚瑟摆弄着领巾边缘,努力回想古斯的手法,耳边却捕捉到一连串有节奏的蹄音。
有人过来了。
在这该睡觉的时分。
不知是草莓镇警长的走狗,还是鼻子比猎犬还灵的赏金鬣狗。
几乎是下意识地,亚瑟摁上左轮,黑朗姆的步子随之更稳。
那蹄铁叩击声更近。
是那种既不收马力也不考虑换道的奔法。
深夜这般策马,要么十万火急,要么活腻歪了,再或者……
鬼使神差地,亚瑟卸了随时能拔枪的架势,腰背跟着挺直。
黑朗姆打了个响鼻,耳朵也转向林道尽头:那骑手过来了。
隐隐绰绰地,先是那匹土库曼战马耀武扬威的脑袋,然后是鞍上更熟悉的轮廓,接着——
一声下流的口哨。
“你领子扣错边了,美人。”
亚瑟怔愣半秒,指尖却已依言摸上领口。
事实果然如此,这下再掩饰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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