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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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章 三次(第1页)

这是林格第三次来哈尔滨。

第一次来哈尔滨,还是林誉之来到他们家暂住的第二年,是个夏天,林誉之回去探望他的姥爷时,林格就和林臣儒、龙娇一起闲逛,也去看了那出名的松花江,坐了索道。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边的水果卖得很贵,贵到龙娇用大拇指指腹抹了一把标签,再度确认是不是自己眼花。

末了,还抬起头,难以置信地问老板。

“老板,你们这签儿没写错吧?”

答案自然是没写错。

以前这边经济好的时候,林臣儒和龙娇也在这边做过一些小买卖,那时候运输能力有限,北方卖的稀罕水果也不多,基本都是本地的,价格也还行。

现在不一样了,南方的水果千里迢迢地运过来,费用高,水果品类多了,也贵了。

之前没孩子,龙娇大大方方,花钱如流水;有了格格后,就不行了,一分钱都要掰成几瓣花,哪里舍得再掏这个“冤枉”

钱。

龙娇连连咂舌,最后空着手出水果店,和门外的林格语重心长地说,还是回家去吃,这边卖得太贵,不是正常的价格。

可那天晚上,林誉之就给他们送来一箱芒果,还有一小箱的仙进奉鲜荔枝,说是知道林格爱吃荔枝,特意带给她。

荔枝还带着叶子,鲜鲜嫩嫩地挂着枝,林臣儒翻来覆去看几遍,和龙娇说,这东西从摘下来到现在,还不到一天。

那时候还正放暑假,林格出来玩也带着作业。

龙娇洗干净了荔枝放在她旁边,她埋头写作业,剥了皮放嘴里,甜,又冰又鲜的甜,和之前林臣儒贪便宜买的水果店处理荔枝味道完全不同——可就算是处理的,在江苏,一斤也要十几二十几块钱。

林格吃了一盘子荔枝,第二天喉咙都是痛的,火辣辣的肿。

荔枝这东西,吃多了上火。

不是什么“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而是结结实实的“一把荔枝三把火”

,往后几天,她一个劲儿喝下火茶,什么锅包肉杀猪菜酱骨头,她都吃得一边痛一边吸气,又贪荔枝的凉甜,剥开了壳子,小心翼翼地吸吮着藏在其中的嫩果肉。

后来回想,林誉之就像那一箱空运来的荔枝,昂贵,冷丝丝的甜,吃多了上火,又痛又爽。

第二次去哈尔滨,则是林格高三的那一年寒假,那还是她第一次见北国的雪。

江苏的冬天也下雪,不过鲜少有这样浩浩荡荡的皑皑白雪,十多厘米厚,一脚踩上便要深深陷入,印象中上次暴风雪还是2008年,考试取消,学校也要停课。

但现在在中国最北的这个省份,林格看到厚雪的兴奋劲儿持续到两只脚开始发麻发冷,冻得她手指关节又痛又痒,瑟瑟发抖地往房间里藏,还是不住地痒,要痒进骨子里了。

在玩雪之前,俩人刚刚因为一件小事吵了架。

林格去玩雪,林誉之也没有阻止,一直冷淡地看着她。

林格目不斜视,心想可算是让他看到笑话了,他现在这表情,表面看着不显山露水的,指不定心里面早就已经开始嘲笑她了。

越是这样想,林格越是恼,一恼,手更痒,表层麻木一层皮,皮肉下无数啃噬的小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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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踉跄后退几步,背对着倒进他怀里。

林誉之不说话,拿冰凉的雪径直往林格手上捂。

气得林格破口大骂他狗屁倒灶,林誉之无动于衷,任由她骂得没声音了,才冷着脸开口。

“拿雪搓,不冻手。”

林格后知后觉,一双手不再麻木得钝痛,隐隐开始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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