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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白敬之买了半扇羊肉回来,他请来的客人不算少,除了何政委跟丁南珍以外还有副团长以及两三个司务长。
他们的年纪跟白敬之的不相上下,他们这一辈的人结婚都早,孙子都不小了,家属就没随军。
对于这些当兵的来说,吃半扇羊肉就跟闹着玩似的,根本就不存在吃不下那件事儿,邵春娥想了想,便决定做酱羊肉。
白敬之把羊肉剁成邵春娥需要的小块儿,又帮着劈了点柴,羊肉泡了半个小时去血水以后就开始酱了。
卤肉酱肉红烧肉都少不了熬汤色。
锅里放一点点油,往里面在倒一点点水,抓上两把冰糖不停的搅合,糖融冒小泡后往里面加入一勺水,水就变成了玛瑙色。
白敬之在灶台面前给邵春娥烧火,看到这一幕眼睛都快瞪出来了:“小邵啊,这白糖水咋是这个色的呢?”
白敬之喜欢做饭,但他做出来的饭菜狗都不乐意吃,他从来不知道做肉菜还要煮糖水!
白敬之的爱好邵春娥是知道的,她刷了一下锅,锅里的水洗干以后把生姜蒜片葱段以及大酱炒香,闻言问白敬之:“这叫糖色,给肉上色用的。
我听云鹏说你不是喜欢做饭吗?以前你都是咋做肉菜的?”
白敬之想到自己之前做的那些狗都嫌的饭菜,表情有些赫然,他讪笑着道:“我都是直接倒油放点姜葱以后就炒的,加的调料没你这么多。”
邵春娥点头:“那你咋给肉上色的?”
“放大酱跟酱油。”
放少了他觉得色不对,放多了肉就乌漆嘛黑的,还咸得要死:“我就说我之前做菜颜色咋上不上去呢,原来我一直都做错了。”
白敬之做菜完全是靠自己摸索的,摸索了好多年厨艺也还是上不去,他倒是去找炊事班的人讨教过,可惜人家说的东西他完全不太懂。
邵春娥终于知道为啥白云鹏闻白敬之做的饭菜而色变了:“那你做的那些肉菜全吃完了?”
这是个很严肃的话题,白敬之正色道:“当然,这年头有口肉吃就不错了,还挑啥。”
当然了,要是太难吃的他就留给俩儿子吃了,毕竟养他们那么大了,总有要用得到他们的时候,要不然那儿子不是白养活了么?
邵春娥没说话了,不浪费一口吃的,是现阶段国民的普遍认知,像后世一样浪费粮食的人只是在少数,不会做肉菜的人也不止白敬之一个,要不然那些饭店的生意也不会那么红火了。
就拿她的快餐店来说,每天上她那去打菜回去打牙祭的人不在少数呢。
肉放进锅里翻炒一会儿,加入干辣椒香叶八角豆蔻白芷等药材去腥增香后倒入刚刚的糖色水,最后再来一碗白酒就行了。
开锅后转小火盖盖子焖着就行了。
邵春娥跟白敬之不想去客厅,便在厨房说话。
白敬之接着刚刚的话题聊:“我的战友不少,大多数都在军分区工作,咱们办婚礼的时候他们肯定会来,婚礼宴席你是想在哪里摆?是在炊事班那边摆还是在县城?”
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家办婚礼可选择的地方也多了起来,去年白敬之的一个战友娶二婚就是在当地县城办的。
办得特别热闹,白敬之也想办个盛大点的。
邵春娥没想过办婚礼,她愣了一下:“咱们都这么大岁数了,还是别办了吧,请亲近的朋友吃个饭不就行了吗?”
邵春娥跟顾正扬的婚礼就没办过,她爹娘收了顾家的钱,两身旧衣裳就让顾正扬把她领回了家,晚上在同一个房间里一呆,第二天早上起来她就成顾家的新媳妇儿了。
连请亲朋吃饭都没有。
邵春娥没想过自己还能有办婚礼的那一天。
白敬之第一次拉邵春娥的手。
她常年干活,一双手并不柔软,皮肤也不细嫩,中指的关节还有点变形。
那是顾锐锋五岁那年她在干活时不小心杵到后骨折没养好留下的后遗症。
白敬之心疼极了,他说:“要办的,咱俩的婚礼我不希望留下任何遗憾。
你嫁给我了,我希望我能够在我所能做到的条件内给你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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