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9章 格伦法的假期二(第3页)

————“肃然起敬”

“你们在看什么呢!”

“还不快走!”

下一刻,他的目光便变得坚定无比,扫射下一旁海滩上依旧注视着这边的无数旅人们,凶狠的说道。

“切,没意思”

“狗仗人势”

看着这副模样的摊贩,本来还准备接着大饱眼福的旅人们便纷纷露出了扫兴的眼神,纷纷对着见钱眼开的摊贩露出了鄙夷的目光,然后散场,重新开始了自己的海边之行。

而看着行人们终于散开了,摊贩也是终于重新露出了笑呵呵的目光。

随后,他便在其他摊贩羡慕的眼神中,一枚一枚的捡起地上的金币,收进了腰包之中。

-------------------------------------

虽然说年纪尚小,但是兰特的身材却是出乎众人意料的,相当的好。

此前身上所穿的衣服,无论是内里的无袖短裙,还是说外面的法袍,都称得上是宽大,为此没有体现出来。

但是如今被在她们的恳求下穿上贴身的泳装,兰特身上那称得上“漂亮”

的线条就被衬托了出来。

身前的一对酥胸不大不小,盈盈一握,光是肉眼看见便能够猜想到其有多么的诱人。

浑身上下的皮肤白嫩的好似婴儿一般,比之其还要白洁的,便仅仅只有作为继承了作为“冰之龙”

的阿格马斯传承的阿芙洛斯。

————不过说道皮肤的红润诱人程度,阿芙洛斯却又要在兰特之下了。

一米六不到的身高所具有的身形却称得上是凹凸有致,虽然称不上多么的富饶和慷慨,但是如今在贴身的短裙类泳装的衬托下,却如通过那对酥胸一般,各处都足以称得上诱人般的刚刚好。

这些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日常,极容易被隐藏的。

而如今,在泳装的衬托下,却毫无保留的向外界展现了出来。

“你这死丫头,早就盘算好了是吧”

微红着脸,想要遮一下,但是却不知道手该放哪,看着身上的这套泳装,兰特看着微微捂住小嘴,惊讶的看着自己的赫莉,没好气的问道。

“呜姆~”

对于兰特的责问,赫莉却是微微低下了羞红了小脸,选择不与她对视。

在她的身后,维纳和何雅却是纷纷的捂嘴,吃吃的笑着。

“陛下,好看~”

而在一旁,没有那么多心思的阿芙洛斯看着眼前的兰特,那对往常基本都平淡的没有什么情感波动,甚至于可以称得上冰冷的漂亮蓝宝石瞳孔中,也是头一次射出足以称得上“喜爱”

的小星星。

不过,她却没料到,自己这发自内心的赞美,却反倒让本就有些害羞的兰特,更是尴尬的扭过了头去。

热门小说推荐
玄门小锦鲤只热衷种田

玄门小锦鲤只热衷种田

玄门天才安夏渡劫失败后穿越到古代农家小可伶的身上。安夏表示不慌,作为卜卦算命样样精通的人,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不就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吗?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安夏设坛求雨。只见安夏手拿左手桃木剑,右手黄符...

社恐病美人被小叔在娃综带飞

社恐病美人被小叔在娃综带飞

重度社恐温竹森一朝穿书,成了一本打脸爽文里的病弱炮灰反派。原主是被嫁到宫家的假少爷,主线任务是盗取商业机密,由于行迹猥琐,被老攻发现后当场清理门户,想要回到原来的家里时,却被大哥嫌弃无用赶出家门,最后凄惨地病死在桥洞里。温竹森重获新生,懒得管这些争权夺利的俗事,直接签了档娃综,带着老攻家年仅四岁的小叔鼎鼎逍遥去了。有了上一世的患病经历,温竹森对这具病弱身体的处理方式就是能躺就躺,绝不奋斗。节目上,别的崽奋力拼搏,只为了得到爸爸一句夸奖。温竹森奋力劝阻,只为了求得鼎鼎咸鱼摆烂小叔,小叔别太拼,保重身体。差不多行了小叔,快过来休息休息。弹幕笑作一团让一个四岁小孩儿保重身体哈哈哈这是什么反差萌啊天哪好奇怪的组合哈哈哈鼎鼎肉手一挥听话,小叔给你买好吃的。大侄子退后,小叔今天必须给你拿个第一!哈哈哈,叔,你才四岁,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成熟啊!这是什么迷人又诡异的叔侄情谊?我也想当叔的大侄子谁会拒绝一个年仅四岁的霸道小叔呢烧烤摊上。鼎鼎奶过三巡听小叔一句劝,我大侄子配不上你,等小叔再给你找个好蓝银温竹森羞涩摆手诶呀,这怎么好意思呢。坐在旁边听得一字不落的宫止???...

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

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

刚刚考研上岸的许青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被落石砸中身亡的捕快身上。上班第一天便是遇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黛眉星瞳的俊俏女捕头。当许青听到女捕头想让他到女捕头手底下做事的时候,许青是拒绝的。直到许青看到了女捕头随随便便掰断了一根石头做的灯柱女捕头我不喜欢勉强别人,你若不愿意跟着我便说出来便说出来。许青看了看一旁的石头灯柱,吞了一口口水道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京城第一神捕,你管这叫狗腿子?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