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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笑,尖叫,狂啸,在长长的街道里,你能听见一切情绪高涨的声音。
夜幕降临,每个人都乔装起来,变得和白天不一样。
是乔装让他们肆无忌惮,还是黑夜放出了他们心中的魔鬼?于笠是一片五颜六色里,唯一的一抹白,如果他的脚下有一只云朵,头顶再安一顶金色的光环,那么他和神行人间又有什么区别呢?于笠摸了摸刀子的位置,确定将它放好,抬起头,对上从旁边挤过去的壮汉的目光。
壮汉的眼角有一处掩埋了不知多少岁月的刀疤,不大不小,像一粒蜘蛛咬在他的脸上。
这伤疤,使他的目光都变得犀利起来。
壮汉穿着天使城制的警服,佩戴着警枪,五大三粗,行走在人群里。
两三个衣着火辣的美女从他身边绕过,趁机揩了油,用不大不小的声音感叹:“看,好帅的警察!”
其他美女应声转过头盯着警察,笑道:“制服永远是最棒的,这位爹地选择了最适合他的乔装。”
和壮汉一样的警察乔装不少,光在这小片人群里,于笠就瞧见三四个。
人们喜欢制服,是内心对社会秩序和规范的挑战。
人群里除了警服,还有汽修工服、护士服、白领服等等,正经的服饰配上邪恶的改造,满足了人们内心混乱的欲望。
终于,于笠从刚才的一条主道走了出来,周遭的人立刻少去了三分之二。
他抬了抬戴手环的那只手,感受到从手环发出的震动。
当他目光投向四下,黑黝黝的道路上熙熙攘攘站着一些人。
离他最近的是个戴着兔子头套的美女,她揪起自己粉色的耳朵,感受到于笠的目光,朝着他弯嘴一笑。
再稍微远一点的,是个打扮成死神的人,因为戴着面具,一身乌黑的衣袍,于笠无法辨别出他的性别。
但是基于对方高出常人的身高,和身边同样恶魔打扮的男子,于笠暂且认为这个死神是男的。
还有电锯人,丧尸,小丑……视线里零零散散有八个人。
每一搓人都有各自的伙伴,于笠从他们面前走过时,他们一边嘴上翕动着,一边看着孤零零的上帝从他们面前飘过。
现在正好八点。
于笠看了一下时间。
似乎是解决鬼屋的一家五口过于轻松,他出来的比自己想像的要早很多。
从这里走到中心广场只需要十五分钟,所以他会在八点十五分左右到达中心广场。
就如同去剧场看表演,提早去现场总不是坏事。
于笠喜欢守时,所以他无法理解剧院的观众姗姗来迟。
他们不仅制造出噪声,还错过了精彩的开场。
结局固然重要,但是没有一个惊艳的开场,一个戏剧也会黯然失色。
所以于笠不想做今晚迟到的人,而面前的小道是于笠通过地图看到的最近的一条。
虽有有些弯弯绕绕,但仍然称得上是一条不错的捷径。
于笠迈着稳健的步伐,踏在闪烁的灯光下,走进这条阴暗的小道。
一旁的消防栓,丢弃了红色的易拉罐和白色的塑料瓶,粉色的液体从瓶口流出,汇出一道静谧的瀑布,沿着只有五厘米之高的坎,流淌下来,拖着一条迷你小河,汇入下水道口。
“啪唧。”
于笠感到脚上一黏,将鞋子抬开,看到刚才的脚下,踩烂了融化到一半的冰激凌。
粉红色的冰激凌块因为踩踏,碎成一滩水泥状的东西,在于笠抬起脚时,试图通过自身的黏性,给于笠的动作添加缓慢的效果。
于笠跨过冰激凌,根本无心拿出纸擦净鞋底和鞋面上溅到的一点冰激凌液,继续往前走。
一双鞋向前走,粘腻,滴答。
两双鞋往前走,粘腻,滴答。
五双鞋往前走,粘腻,滴答。
九双鞋往前走……于笠停住脚步,其他的鞋子也停了下来。
几点了?于笠看了下时间,是八点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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