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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猛穿越到这个异次元世界才一天。
曹小猛在学生时代渴望成为一个作家,他的渴望最强烈的那几年,郭敬明如日中天,火得曹小猛好奇心起,也买了些郭敬明的书报来读。
“流浪作家,小太监,乞丐。
这就是我向往的人生……相信小太监会令大家跌眼镜甚至跌破眼镜吧?其实我主要喜欢古代的氛围,天色微亮的时候,小太监捧着个金盆,穿过朱门红柱的走廊,步伐匆匆的怕金盆里的水冷了主子生气,单薄的身影荡开悬浮不动的浓雾。
这是我所向往的单纯宁静的生活……其实它反映了我对这个社会的一种畏惧一种退让。”
这是郭敬明在《桃成蹊里的双子座人》中透露的自己的渴望,曹小猛看了何止跌眼镜!
曹小猛可不想当什么流浪作家,他想做的是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那种少年成名、后半辈子睡女粉丝的安逸作家。
如此一来,想当乞丐乃至小太监这类永远不可能睡到女粉丝的光荣岗位,就更和曹小猛那庸俗的理想绝缘了。
如果让曹小猛回到古代,曹小猛想成为一名采花贼。
天色方暗的时候,采花贼揣着个瓷瓶,爬上良家女子的屋顶,步伐匆匆的怕瓷瓶里的迷香少了,目标睡得不踏实。
这是曹小猛所向往的单纯宁静的生活。
大学毕业的曹小猛当了两年“NEET”
,日语专业不好找工作,尤其是曹小猛这种内向的男生。
家大人怕他呆废了,花了好大一笔钱把他送到了日本东京上野的一家投资企业打杂,在这里又是梦一般地过了两年。
公司老板是朝鲜族人,叫郑刚,五十来岁。
曹小猛不知道他是怎么变成这么有钱的,他那副不拿手下人当人——尤其不拿是没特长没背景又不会溜须拍马的曹小猛当人的可恶嘴脸和臭到要命的一张嘴,使他成为了曹小猛每个周五和酒友·在房地产公司上班的孙胖子泡居酒屋时必备的咒骂对象。
当然曹小猛从没有在郑老板的面前表现过自己的不满,就连郑老板用自己蹩脚的汉语当面嘲笑曹小猛“傻里傻气”
、“可怜兮兮”
,曹小猛对此也只是一面笑着点头,一面在心里骂:煞笔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大丈夫喜不形于色?
什么叫大丈夫能屈能伸!
曹小猛在郑老板手下摸鱼的第二年终于熬出头了——郑老板死掉了。
被杀死在自己的别邸中,据说死得很难看,凶手是一个嗑药过量的日本街头小痞子,持刀入室抢劫不顺利,就剁下了郑刚的头。
为此曹小猛在居酒屋点上酒庆祝,推杯换盏之余也难免流露迷茫,不知接下来是留在东京找一份新工作继续摸鱼呢?
还是回中国呢?
坐在旁边席位上的孙胖子给了曹小猛第三条路——和他合伙做生意,孙胖子做董事长,曹小猛做总经理。
这个公司的全体成员一共就他们俩,业务是从中国广东进口各种廉价宝石制品卖给东京本地人,总经理的工作是看管仓库,并按照董事长发的单子进行收发货。
除此之外还有报关税、打扫仓库卫生等杂活。
听起来并不难。
但曹小猛摸鱼划水的脾气就算是不难的工作也不会干得漂亮,曹小猛于是问孙胖子为什么要雇佣自己做这么个“总经理”
。
“我说实话吧!”
孙胖子狠狠地咬了一口油汪汪的烤鸡皮,然后对曹小猛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这间仓库,房子很好,地段也不错,但我用很少的钱买了下来。
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它是凶宅。
死在里面的人你很熟悉,就是你的前任老板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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