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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霄霄听到脚步声近了,直接把清洁工的裤子给扒了,连裤带戒指一起拿走。
当清洁工的三名同伙赶到时,看到的是倒在血泊中,气若游丝,被扒得只剩底裤的伙伴,惨不忍睹。
“谁干的?”
为的盗贼怒道。
旁边的同伙说:“手段这么凶残,一定是同行,宝港的阿sir都讲人道主义的。”
“走!
找他们算账去!”
三名同伙留下一个人给清洁工止血救治,另两人马上追了上去,除了要报仇,更重要的是把戒指抢回来。
他们好不容易配合无间,把价值几千万的戒指给偷到手,怎么可以便宜别人?
那边,胡霄霄边走边撕开裤子,没有口子,那就蛮力拆除,撕开,终于把里面的戒指拿到了。
她将裤子一扔,看着手中的戒指。
这是一颗很稀有的不带任何次色的正红色红钻戒指,虽然个头不大,只有几克拉,比她脖子上的粉红钻小了许多,但它的颜色太正了,也达到了艳彩级别。
胡霄霄买了这么多珠宝,是个懂货的人,这一枚戒指的价值达到了几千万。
潜入珠宝秀的盗贼这么多,他们能偷盗到这一枚戒指,必然也能偷盗其他的珠宝。
已不知道有多少盗贼正在盗取之中,也不知道有多少件珠宝失窃了。
怎么把这些盗贼的目光吸引过来,放弃他们的原先目标,以保护其他珠宝?或者已经盗取的,就是像刚才的清洁工一样,怎么再度勾起他们的贪婪,把他们先留下,给史迪文那边争取时间?
胡霄霄很快就有了主意,她将这枚价值几千万的戒指戴在手指上。
雪白修长的手指,戴上这一枚颜色瑰丽的红钻戒指,美得耀眼至极。
胡霄霄不再小心隐藏,而是开始大摇大摆地跑出来,并一边跑,一边惊慌失措地娇声大喊:“救命啊!
有人来抢我的珠宝!
救救我、救救我——天啊,好可怕——”
胡霄霄喊着跑出来,引起许多人的注意。
本来这一层就有许多珠宝公司在做准备等会儿的珠宝秀,人很多,一听有人抢珠宝,立即都看过去。
咦?巨星胡霄霄?
咦?!
!
!
一个个人的眼珠子都瞪大了。
巨大的粉红钻石项链就戴在胡霄霄雪白的脖子上,非常亮眼吸睛。
她又因为害怕手按在胸口,手指上那枚色泽鲜艳的红钻戒指与粉色巨钻相互交映,美得让人眼睛都呆滞了。
都是懂货的人,胡霄霄身上的两件珠宝,一眼就看出价值来了。
三亿多,哦,四舍五入,四亿!
这是行走的四亿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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