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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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瘟疫中(第1页)

谢天谢地!

无量天尊!

阿弥陀佛!

哈利路亚!

这两名异族所患的霍乱并非是由源自恒河水的霍乱弧菌而引发的病症,而仅仅是那曾被记录在张仲景所著《伤寒杂病论》上的国产霍乱。

所谓:呕吐而利,名曰霍乱。

但是,众所周知,张仲景何以一战成名被后世尊为医圣?正是因为他解决了东汉末年肆虐许久的著名疫病——伤寒。

而霍乱一症能够有资格被张仲景同样记载在《伤寒杂病论》一书中,他的传染性和致死性,至少在还是古代的大陈朝,仍旧是不可小觑的。

事实上,当吴沛收到消息来到隔离病区,听李长安判断这两个异族的病症多半为霍乱时,吴沛的腿都软了。

好在,那个时候李长安也从早期的慌乱中冷静了下来,迅速意识到:哪怕他穿越了,世界线的融合也绝不会那么快,将晚在十七世纪于印度爆发的甲类传染病提前一千多年。

那么眼前这个病症与甲类传染病相似的霍乱就并非因病毒细菌引起,治疗起来就不会太困难。

毕竟,医圣张仲景已经把正确答案写在书本上了嘛!

当然,以目前的医疗条件,想要杜绝这类疾病的大面积流行并造成难以挽回的死伤的前提仍然是: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话题回到这两名异族病人,当李长安发现他们俩的时候,他俩离死就差一刀了。

是李长安注意到这两个鲜卑人竟然都是金发碧眼,这才出言阻止。

这个倒不是李长安的颜控病再度发作,而是他意识到的一个问题:

当年三国崩盘五胡入侵,鲜卑人在中原造下无数杀孽。

以至于汉人因为仇恨他们,在史书上轻蔑地称其为黄头碧眼白奴儿。

然而,在鲜卑人入侵中原之后,他们开始与汉族、匈奴、羌族等其他各族开始进行民族大融合。

众所周知,金发碧眼都是隐性遗传,所以没过几代人,那些原本都是金发、碧眼、白皮肤的鲜卑人在样貌上也逐渐开始了汉化。

以至于到了后世,在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那个一生痴迷复国的慕容复根本就不会被人怀疑是鲜卑人,因为他从样貌上已跟纯正的汉人几乎没有分别了。

——其实从血统上,应该也跟鲜卑人不说同根同源吧,至少也是毫无关系了。

而现在,倒在李长安眼前的这两个鲜卑人,他们仍是纯正的金发碧眼。

也就是说,他们的鲜卑族血统还未经历过民族大融合。

他们俩、包括他们的祖祖辈辈,都极有可能手上从未沾汉人的血。

并且,他们是妇孺,得了病急需救助的妇孺。

于是,李长安决定伸出援手。

可当李长安向那鲜卑少年表达善意后,对方却仍然凶悍地犹如一头被逼入绝境小狮子。

两个纯正的鲜卑人,汉话都不会说,祖上也不曾有机会被自己的大汗带到中原享受花花世界顺便完成民族大融合。

这就意味着:即便是在他们的家乡——蒙古高原,他们也住地特别远,人口普查都查不到他们的存在。

而就是这样两个本该与世隔绝、一辈子以游牧为生的鲜卑妇孺,居然脱离族群千里迢迢逃来中原,并且身上还染着病,想来他们过去的经历并不会太过美好。

如果连族人都背叛了他们,这头小狮子不敢信任李长安也就可以理解了。

当然,李长安是会说几句鲜卑语。

可这世上还有一种语言名为:方言。

总而言之,李长安那蹩脚的鲜卑语与小狮子那口音浓重的鲜卑语听起来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体系。

最终,为了节省时间和口水,李长安选择将鸡同鸭讲的小狮子打晕带走。

等小狮子再度醒来,他已经全身光溜溜地泡在了浴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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