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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衣服鞋子、玩具工具,全都应有尽有。
马戏团的氛围与之十分相近,尽管二者并不完全相同。
我走进去的时候,几个光着膀子的年轻人正搬着巨大的箱子不知往何处去,年纪稍长的男人则对他们呼来喝去。
我在人群之中穿梭,惊讶于自己竟如此不起眼,但也为之感到开心。
如果说之前的经历教会我什么,那便是决不要做万众瞩目的那一个。
想想过去我有多么希望自己能与众不同,还真是恍然如梦。
突然之间,一阵诱人的面包香气钻进鼻子,让我立刻放慢了脚步。
这段日子我就没吃饱过,运气好的时候我能打到一只小动物,运气不好的时候我就摘果子,或者冒着被毒死的风险采蘑菇和野菜吃。
但最重要的是,我吃不到干粮。
于是,当我闻到面包热腾腾的香气时,口水立刻便冒了出来,简直跟巴普洛夫的狗似的。
那是个炸面包圈和热狗的摊子,摊主正有一搭没一搭地招揽干活的工人来上一两个热狗或三明治。
我还没有想清楚该怎么做,脚就自动往那边迈了出去。
个年轻人聚在小车附近,手里拿着夹了芥末烤肠的热狗正狼吞虎咽。
我走过去时,摊主先看到了我,脸色变了几变,但绝对不是打算欢迎我。
“嘿,小鬼,”
他开口,语气冷淡,“这里的东西是要花钱买的。”
我有心想顶他一句,问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是不是看上几眼也要花钱,但我不敢,只是在口袋里掏了半天,摸出一个带着体温鸟蛋。
“我拿这个换好不好?只要面包就行。”
听到自己语气中的渴望和急迫,我抓着鸟蛋的手指因为羞愧而收紧了。
“哈。”
摊主挥挥手,“上别的地方要饭去。”
他转身对别人说起了话,带着讥讽的笑回头瞥了我一眼。
我脸上一阵滚烫,气冲冲地把鸟蛋塞回了口袋。
可虽然第一次吃鸟蛋的时候觉得美味无比,几天下来,我已经闻到那腥味就觉得想吐了。
我低下头大步走着,路过一个红顶帐篷,依稀看到里面好多人在布置舞台。
一个铁笼子摆在外面,瘦骨嶙峋的狮子疲惫地晒着太阳,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和我一样肚子饿得要死。
帐篷对面,一个尚未搭建成功的旋转木马伸出十几根金属支架,却不见木马。
两个男人正合力抬着一匹漆成白色的小马往过走,其中一个男人穿着灰扑扑的衣服,黑色的脸膛上汗水滚滚,另一个却穿着五彩的戏服,脸上也涂着油彩,只有那顶绿色假发下冒出的灰白头发让人看出他年纪不小。
“嘿,女孩!”
身后有人叫我,我一回头,发现是刚才吃热狗的年轻男孩之一,他比我高很多,一头金发,满脸雀斑。
打量我一番之后,他问:“你是吉普赛人吗?”
我抿起嘴,摇摇头,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肮脏的长袍,还有从长袍下露出来的沾满泥巴的赤脚。
“我是……呃,一个和尚。”
我笨拙地回答,想不起“尼姑”
用英语该怎么说,“我不是乞丐,我是在……”
看起来“修行”
也不在我的词汇表中,“完成我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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