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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住在对门十年都不认识的比比皆是,但是这里不是,这里的人喜欢聚众、习惯串门子。
太过不合群,可不是什么好事。
童晚娇气却不矫情,对于适应环境生活,有着清晰的认知,除非必要的事情,一些小事,真的没有必要特立独行。
贺宴自然知道妻子说的是对的,但是
“行啦,别皱眉了,到时候咱们多请几个人帮忙嘛,不过吃饭的地方得你来找,人多,家里肯定是坐不下的。”
贺宴暂时敛了烦恼,见小妻子跃跃欲试的模样,摇头轻笑:“行,办法我来想,到时候你就负责掌勺,别的什么都不用管。”
这时候,最后一道红烧肉也被端了上来,两人便结束了话题,埋头专心吃起饭。
童晚不吃肥肉,贺宴用筷子将肥肉夹断,肥的部位自己吃,瘦的夹给妻子。
大厨的手艺不错,据说这红烧肉是他的拿手绝活,瞧着的确色泽红润,吃到嘴里也是口味浓郁,关键还做到了肥而不腻,哪怕极其不喜欢吃肥肉的童晚也吃了一小块带皮的。
就在两人埋头苦干时,一个小伙子端着碗过来:“同志,这里没人吧?”
这是要拼桌,在饭店里很常见
贺宴点了点头:“没人。”
说这话,还将自己的饭碗放到晚晚那边,人也跟着坐在了妻子身边的条凳上。
童晚伸手配合着将摆在中间的菜往两人跟前拉,足足给对面的人空出一半的位置。
年轻的小伙子将面碗放在桌上,才看向他们:“多谢。”
贺宴点了点头:“不客气。”
小伙子没再说什么,却也没坐下,而是去服务员那边端第二碗。
贺宴见妻子看了那小伙子好几眼:“看什么呢?”
童晚收回视线,小声回:“总觉得这人有点眼熟。”
可自己头一次来这个城市,能有什么认识的人?
贺宴这才仔细的看了那小伙子一眼,皮肤有些黑,长的倒是挺俊朗,别说,这么一看,还真有几分眼熟。
正当两人疑惑是谁时,就见那小伙子拉着一个妇人走了过来。
这下两人就认出来了,怪不得这么眼熟呢,小伙子跟后来的妇人足有六七成相似。
童晚看着在对面坐定,还在抱怨孩子浪费钱,非说自己不饿的妇人,笑着打招呼:“冬梅婶。”
听到有人喊自己,冬梅一愣,回头看过来,呆了两三秒才一拍大腿:“哎呀!
你们你们怎么在这里?”
说完这话,又后知后觉的反应了过来:“难道是贺宴在这里当兵?”
附近有一个军区,老百姓们都知道,只是冬梅没想到会这么巧。
童晚笑着点头:“是在这边当兵,我过来随军的,婶子老家也是这里的嘛?”
没记错的话,之前在j市的时候,冬梅婶子说要带着孩子们回家的。
冬梅接过儿子递过来的筷子,也不说浪费钱了,边吃边笑着跟童晚聊天。
童晚见她比之前瞧着更加舒心,眉宇间甚至带了几分爽朗,就知道她日子过的不错,自己婆婆阮女士知道了肯定也高兴
吃完了分别的时候,冬梅婶子还不忘热情的邀请童晚夫妻:“我家就住在离部队最近的那个刘桥村,有空来婶子家坐坐,婶给你们做几个拿手的好菜。”
刘家村童晚是知道的,的确是离部队最近的一个村子,童晚之前听桂香嫂子说,她们还会时不时的去刘桥村换东西,那里也靠山,物质很丰富,不少村里手里都有好东西,外面想买都买不着。
这简直是瞌睡来了送枕头,本来童晚就打算有空的时候,跟着桂香嫂子她们去转转的,这下刘桥村里有了知根知底的熟人,再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她自然一口答应了下来。
分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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