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里有很强烈的文学崇拜。
到了俄罗斯的几乎任何一个城市基本上都能看到纪念碑,而这些纪念碑里绝大多数都是为了文学家树立的,光莫斯科一个城市就有上千座为诗人、作家竖立的纪念碑。
这里人走亲访友或者聚会的时候最经常看到的礼物就是书。
这是‘有品位’的象征,而在俄罗斯的旅游景点,最常见的商品也都是跟大作家有关,比如印着各种文学家头像的T恤或者马克杯、钥匙环等等。
在俄罗斯基本上天天都有诗歌朗诵会——那是俄罗斯人特喜欢的消遣方式。
卡辛听后伸出大拇指:“连茨维塔耶娃都知道?那他现在念得是谁的诗?”
萧鹏听了一下后不屑道:“你在骂我呢?那不是‘决斗狂魔’的诗么?”
第1713章决斗狂魔普希金
‘决斗狂魔’是谁?当然是有‘俄罗斯诗歌太阳’和‘俄罗斯文学之父’之称的普希金。
知道普希金的人都知道他是死于一场决斗,但是大多数人并不知道的是:普希金从十七岁开始一直到他死,其实经历了三十多场决斗。
很多人不理解普希金这种搞文学的怎么没事要跟人决斗,其实在普希金生活的那个沙俄时期,决斗是俄罗斯上流社会男人之间解决争端的最高礼节,只有身份身份相当的贵族才有资格举办决斗。
普希金在当时是出了名的爱决斗,有什么纠纷就去决斗。
文人嘛,都是这个德行,说好听点儿是‘文人风骨’,说难听点儿就是死心眼。
而且普希金的决斗站在旁观者角度看,极有‘耍小聪明’的嫌疑。
普希金是出身于贵族,他父亲可是当年沙俄禁卫军军官的存在,而普希金也是年少成名,从小就展露出自己的文学天赋,在贵族圈里是极有名气的存在,十五岁的时候,他的诗歌就已经发表在《欧洲通报》上,到了17岁的时候就出版了第一部诗集,十八岁就创作了极有影响力的《自由颂》。
属于是‘别人家的孩子’!
而他第一次决斗就是在他十七岁的时候,在参加一次舞会的时候同自己的亲叔叔汉尼拔争夺一个姑娘,因为抢不过自己叔叔气的普希金直接发起决斗邀请。
当然,这场决斗没有进行下去:被家里人干预最后这个事情不了了之。
但是也就是这个事情让普希金喜欢上了‘决斗’,从此之后只要有点儿纠纷就拖着别人去决斗。
其实这看起来普希金很有勇气,其实这里面也有他耍‘小聪明’的存在。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那个时期的‘决斗’因为是贵族礼仪,所以决斗的时候也要讲风度:一个人把自己的手套扔向对方就意味着提出决斗邀请,而决斗的俩人首先要决定出‘出枪权’,确定好谁先出枪谁后出枪,然后俩人再轮流向对方开枪。
对方出枪的时候不能躲,如果躲闪就是懦夫就是失败者。
那么问题就来了:普希金出身贵族自己又极有名气在贵族圈里极有声望,如果真的一枪把他给毙了,就要面临普希金家族的报复以及让自己今后在贵族圈混不下去的结果。
虽然嘴上都说决斗是神圣的家人不得插手,但是谁能眼睁睁瞅着自己儿子白死?普通人都知道‘血债血偿’的道理更何况是贵族家庭?
于是这事情就变得比较尴尬起来:普希金没事就拖着人决斗,如果不跟他决斗就会被嘲笑成懦夫,如果决斗的时候不敢开枪那也是会被人嘲笑成懦夫;可是如果真的和他决斗那打死他的后果也挺严重。
这该怎么办?
于是那时候普希金的决斗基本是这样的流程:
普希金:“我要跟你决斗!”
路人甲:“我接受!”
普希金:“我是勇敢的人,我让你先开枪!”
路人甲:“不,我比你勇敢,让你先开枪!”
两人争执半天后决定好谁先开枪谁后开枪,然后各自一枪打了个寂寞谁也没打中。
普希金:“我这一枪打的是你躲闪的位置,没想到你面对我的枪口竟然不躲闪?尽管我和你有争执,但是不得不承认,你是一个勇敢的人,你赢得了我的尊重和友谊。”
路人甲:“巧了,我也是这么想的!
不如我们放下武器去喝两杯?”
...
化学博士叶姝凝在末世来临时被陨石砸中穿越到了一本她看过的年代文里,成了书中男主的炮灰前妻。她只想远离男主一个人在这个和平安稳的世界过自己的小日子,再带着她的化学研究所发展一下自己的事业ampquot...
...
...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朕奋三世之余烈,用天下之大义,乃执三尺剑,以做天下王。 朝鲜卫氏王头已悬汉北阙。 南越赵氏纳土内附。 中央帝国,天朝上国,即...
关于穿成世子通房,她一胎三宝了双洁!!双洁!!!穿书了!设计狗苏浅陌穿成了镇国公府世子的小通房,而她最终的命运是被诬陷与人私通后死了。苏浅陌发现自己无法改变故事的主线,炮灰终究是炮灰!都说世子陆渊清冷矜贵,为白月光守身如玉。好!只要他们终成眷属,那她就可以跳出书本的桎梏自由了。她战战兢兢苟活,为了活命偶尔装装柔弱。她每天掰着手指头存钱数钱,只等自由的那天。哪知有一天贴身服务喝多了酒的老板太尽职,忘了他也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