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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让我担心。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提着晚餐,带着一丝温柔的微笑,看着他那一双蕴含了千言万语专注看着我的眼神,我突然忘记了自己原本在烦恼什么。
算了,算了,吃晚饭要紧。
也许,也许,书上说的朋友之间的交往定律是对的,再好再亲密的朋友,保持一点距离,保持一点隐私,保持一点神秘感,是很正常的。
一切,为了友谊长存。
睡觉前,我坐在书桌前发了好一会儿愣。
其实脑海中一片空白,也不知日记里该再写些什么,好像今天一天的事情我都已经详细的记录下来了。
但是,但是总觉得,自己似乎遗漏了什么。
可我,一个白天的时间内是不会失忆的啊。
哦,对了。
吃完饭的时候,斯潘塞说他只是去音乐教室弹了一会儿琴,想通了一些事,没有告诉我非常抱歉。
以后去哪里,他一定会跟我报备的。
不过他也说,经过童话杀手的事情,他希望我去哪里最好也跟他报备一下。
我当然没有意见的同意了。
所以,我到底还有什么事情忘记没记录吗?
头痛。
第62章第三十一篇日记
1997年7月7日天气晴
我是从来都不做梦的。
因为我用来成梦的影像太少太少。
但是,今天早上睁开眼,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个梦。
梦中只有一副场景,斯潘塞的家。
的确,我脑海中的几个记忆片段,有斯潘塞的家,所以如果真的做梦,能梦到这里很正常。
梦中的视角很奇怪。
我看不到任何人出现。
只有厨房炉灶上咕嘟咕嘟冒泡的咖喱汤,昏黄温暖的灯光,桌上有一束盛开的玫瑰,散发出阵阵幽香。
电视机前的地上铺着羊毛地毯,地毯上趴着一只短毛猫,看上去有点像斯潘塞家养的那只名为席琳的猫。
而在猫的旁边,散落了几本翻开到一半的书籍,其中一本似乎是比尔博写的那本《一个霍比特人的假期》,这本书居然出版了吗?
梦中的我从羊毛地毯上爬了起来,看了一眼楼梯,那里空荡荡的,然后走向了厨房,尝了尝咖喱汤,味道似乎非常美味,应该已经炖好了,于是就将火关掉了。
但是不知道是午饭还是晚饭,不能只喝咖喱汤,所以我从冰箱里取出了一些食材。
然而食材取出来,却只能干看着。
我甚至能感觉到梦中我内心的困扰:洋葱烧什么?要不要来块牛排?或者来份烤猪肋排?等等,想这么多有什么用,我不会烧啊。
猫儿似乎感受到了我的困扰,在我脚边转了两圈,蹭了蹭,然后就直接往楼上跑,大概是非常清楚我不会做,去喊会做的人来了。
电视里模糊听不清楚内容的广告终于结束了,梦里的我十分干脆的远离了厨房,回到了羊毛地毯上,然后捡起了之前没看完的书。
还没看一会儿书,电视屏幕里的电影开始了,我只听到优美的电影配乐渐渐进入高潮,非常扣人心弦。
抬头一看,电影男主的脸居然是托尼,只是电影中的他比现在更成熟一点。
不过即使已经长了胡子,他那叼着烟斗的样子也让我想笑,像是个少年偷拿了大人的烟斗在装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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