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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好奇地看了他一眼。
褚恒说:“很好听,就是听完感觉有点悲伤。”
男孩浅笑:“谢谢你的夸奖,嗯,基调的确带有些忧伤,感觉小提琴还是拉这种调子好听一些。”
褚恒没想到还能再遇见这个男孩。
他爱听摇滚乐,北都市是国内第一发达的城市,尤其是市中心,音乐店、音响店琳琅满目,遍地开花,所以他经常跑到音乐店里买最新的国外小众唱片。
这天他兴致高昂细细搜寻他想要的唱片,眼睛捕捉到名字,手心领神会地想要从货架上取出。
另外一只细嫩白皙的小手,同时按在了上面。
褚恒抬眼望去,这不是那天那个在天河桥上拉琴的小男孩吗?
男孩鹿眼清澈,白皙的脸庞露出腼腆的微红,嗓音纯澈好听:“这个你拿去听吧。”
小男孩将唱片放在褚恒手心。
褚恒问:“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回:“我叫简迪。”
褚恒点头:“我叫褚恒。”
小男孩礼貌微笑,随后背过身,找其他的唱片去了。
褚恒将手心的唱片往他手里一塞:“这个还是给你听吧,我忘了我家里有。”
简迪疑惑:“这不是最新出来的吗?”
褚恒笑:“嗯,没事儿,我不骗你,我家里真有,只是懒得带而已。”
简迪只好收下:“谢谢你。”
“不客气。”
褚恒回。
他看着简迪想,这真是一个好可爱的小弟弟。
褚恒后来知道简迪原来是〖君悦吾心〗酒吧的驻唱歌手。
夏季末的一天,他刚和别人打完架,便急匆匆地赶去酒吧,因为晚上会有简迪的个人专场歌唱会。
等他赶到时,歌唱会已经开始。
褚恒找了一个空位置坐下,静静地听他的声音。
干净,清脆,优美,像很慢很慢的白云,在缓缓地游走。
褚恒目光落在在酒吧最中心的简迪,这个小孩儿,浑身散发柔软的光,纤细白皙的手指,拨动琴弦,优美动听的嗓音通过麦克风传到酒吧每一处。
唱完四首,便意味着结束。
褚恒跑到外面的花店买了一大束玫瑰花,想赠予简迪。
没想到有人比他捷足先登,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孩,他认识,是周小北。
“简迪好棒!
唱得太好听了!”
周小北将一大束红色玫瑰花,塞到简迪手上,小脸嘻嘻,“好听到我太奶都忍不住从坟里爬出来。”
简迪脑袋挂一个大汗:“……呃。”
褚恒从人群中插进来,说:“周小北,不会说话就不要乱说!
有你这样夸人的吗?”
周小北搂住简迪的肩膀,笑道:“皇帝不急太监急,俺们迪迪都没说话,你凭什么说我,对吧,我的小迪迪?”
简迪满头大汗。
褚恒将周小北的手,从简迪肩上拉下去,站在简迪身边,将玫瑰花送给简迪,温柔笑道:“小迪,唱得真的蛮不错的,听了我都想睡觉了。”
简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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