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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疼,鼻子差点撞歪。
苟柔捂着脸,连退两步,若不是上官校尉搀扶一把,她铁定摔个屁股墩。
元祯扭过身子去看,罪魁祸首拓跋楚华若无其事地进门,身后仆役手上端着一只金黄的大铜盘,盘里散发阵阵香味。
“——咦,是烤羊腿么?”
“是烤羊腿,昨日我寻不到母雁,却射死一头羊,就让仆役今晚烤上。”
拓跋楚华一点也不与他们见外,羊腿肉滋滋冒油,当着元祯的面,她亲自动手,又快又好地将肉撕成小块。
元祯闻了食指大动,催着苟柔去取蜂蜜,用毛笔涂在羊肉上,烤肉愈发鲜美。
拓跋楚华尝了也说好,当即要羊肉下河东酒,又让人送了另一只烤羊腿来。
元祯见她身为坤泽,却挽袖赤膊,不忌与乾元对坐饮酒吃肉,不禁大为惊异。
她暗暗寻思,难道是鲜卑民风开放的缘故?
“天黑了,郡王还未回来?”
拓跋楚华酒过三巡,已有醉意,她红着脸笑了一声:“他嘛,箭术不精,又肖想美人,不找到子时是不会回来的。”
元祯吩咐苟柔仔细将羊腿上的油脂刮掉,又要肉撕成拇指大小,才好入口。
拓跋楚华看不惯她磨磨唧唧,一脚踩着凳子干脆抓了块肉塞到元祯嘴里。
“郑娘子腿动不了,难道手也残了?吃肉喝酒的事也用得着别人代劳。”
去寺院的路上,元祯知晓了拓跋兄妹的身份,本着礼尚往来的原则,她也自报了家门,不过没有说出真实姓名,还是用母族郑氏的名号。
拓跋楚华没有怀疑,称她为郑娘子,因为母雁的事,逐渐与元祯热络起来。
嘴里的肉仿佛从牙根塞到嗓子眼,元祯差点噎过去,喝了三大杯浓茶,下巴和牙一起用力,才把肉送进胃里。
未剔干净的油脂在齿间爆炸,一路顺着舌根腻到肠子。
恶心的滋味顶上脑袋,元祯头有点冲,扶着苟柔的手缓了好一阵。
这种乾元放在草原上,能被兔子活吞了。
拓跋楚华鄙夷,又抓起块巴掌大的肉,撕咬一口给她示范,边大嚼着边含糊道:“吃都吃不痛快,身体怎么才能好?”
怕拓跋楚华再来这么一遭,到时她脆弱的胃一定会闹个天翻地覆。
元祯抹干净嘴巴,赶紧转移话题:“县主手中就有一只母雁,何不赠给郡王呢?”
拓跋楚华举着酒杯,漫不经心地摇晃里面的烈酒,反问道:“为何要给他?”
元祯有些糊涂,拓跋洪要母雁是为了追求萧八娘,拓跋楚华留着母雁做什么,难道是想拿雁去换银子?
她也学着拓跋楚华摇晃起自己杯中蜜水,抿了一口,没有旁的滋味,元祯玩笑道:“县主莫不是也要学着乾元们,想要用雁讨萧八娘的欢心。”
没想到拓跋楚华果真点头,理所当然道:“萧八娘聪明美艳,天下谁不爱她?阿兄虽打着要我帮忙的主意,可我本就是为自己而猎雁的。”
哐当。
元祯手中的杯子掉落到地上,她震惊:“可,可你们都是坤泽,怎么能在一处?”
苟柔也瞪大双眼,从倾城而出的乾元捕雁到拓跋楚华大胆表白,她自诩自己经历的大风大浪不少,但今日的歪风邪浪显然又带给了她新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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