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妈妈是歌唱家,也很厉害。”
康平提起宋志华,一排白牙露出来,笑容里少了一丝严肃,却多了许多亲近,“我爸爸跟我妈妈很早就分开了。
那时候我姥爷遇到点事,我妈为了不连累我爸,就带我回河北,一个人抚养我。”
“哦,原来是这样啊。”
保姆赫然松了口气,也在心里头怪自己胡思乱想。
他原本以为这是和楼上养的小人有关,又一想那时候他才多大?
褚淮山是个老禽兽不假,但他不至于对一个小毛孩子做那种事。
于是看康平这孩子多了一丝恋爱,拍拍他的肩膀:“男孩还是得多跟父亲亲近些,你爸爸可有本事了,你多跟他学,将来也当大官,多好啊。”
康平笑笑:“算了吧阿姨,我可不想跟我爸一样,天天被那点编制绑住,干什么都畏手畏脚的。”
“这个怎么能叫畏手畏脚呢?你不当官,将来干什么?还是当官好啊,当官赚的多,福利也多,当兵也可以,将来转业也有一份好工作……”
保姆喋喋不休的说着自己的理解,好像很有道理似的。
康平礼貌性把保姆的话听完,说:“我不觉得当兵当官有什么好,反正我爸我妈是把这两个行业体验过了。
将来我想去当滑伞运动员,我喜欢遨游世界,从高处往下跳一定很刺激,人生就是要追求爽才好玩呢,天天待在机关单位有什么意思,无聊透了。”
保姆不知道该说这孩子什么好。
他可真是身在中不知福,有多少人一辈子想当官还当不了呢,有这样得天独厚的资源,他竟然还不喜欢,真是的。
逢恩一睡醒就瞧见了,柜子上放着吃的。
褚淮山临走之前特意让保姆把饭做好,给他送到房间里,怕这孩子中间醒过来肚子饿。
四点多钟外面的太阳还算可以,只是褚淮山离开了,一张大床只睡他自己,还空荡荡。
逢恩坐在床边捏了两只蒸饺吃掉,又一次半跪在地毯上,撕褚淮山的思想论,拿他的长篇巨作叠小狗。
上次他叠了一床,也不知道褚淮山给他收哪去了。
保姆看见没用的就要扔掉,逢恩在几个抽屉里都找不到,以为又被扔掉,这次又拿了半本书造小狗。
他在房间里有吃有喝,玩的不亦乐乎。
康平等一下午也没看见人,实在心焦磨乱,趁保姆做晚饭,偷偷跑到2楼房间开一条缝,偷看小逢恩。
他以为小人儿还在睡觉,透过光源看见逢恩长发散在肩后,跪在地毯上,在那折东西,刹那间有一种上当受骗的生气。
“好啊,你竟然没有睡觉。”
逢恩被外面的声音吓了一跳,眼睛大大的,黑黑的,看着走进来的康平,第一反应就是把自己叠的小狗全都拢在怀里,不让他扔。
“我又不摸。”
康平在床边坐下来,看着这一床小玩意,“哼,你是小气鬼,那我看看怎么了?这又不是什么宝贝。”
看看?看看是可以的。
逢恩见他不会扔掉,拿起一只小狗放在康平手心里,又继续撕纸开折。
康平见他不是抵触自己,嘿嘿一咧嘴,把手上的小狗拍了张照片,发给宋志华。
“老妈你看这个,是不是叠的挺像的?”
磅礴的蓝色查克拉宛若风暴般扩散而出,恐怖的蓝色气旋毁天灭地般的在地面上留下了宛若陨石坠落般的狰狞凹痕。 神罗天征!? 回天。 你就管这玩意叫回天? 那你要看看我的柔拳吗? 这特么的不是神空击?! 所以,只要努力练习,所习得的技能就能无限升级的话,即便开局是在日向分家,也无所谓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木叶从解开笼中鸟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甜!宠!欲!撩!绝对好看,信我!][美艳勾人芭蕾舞大明星VS禁欲野性京圈太子爷,荷尔蒙爆棚,双洁]被称为京圈第一美人的夏天,肤白貌美,玉骨软腰,胆大会撩。十八岁那年,夏天遇到顾岑玺,他救她保护她,她对他一见倾心。她爱他馋他,日日勾他诱他,夜夜梦他撩拨他。夜深人静,她欺身而上,把他压在墙角。哥哥,我能抱你的腰吗?哥哥,我能亲你的嘴吗?哥哥,我能把你娶回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甜欲!禁欲教官怀里的小仙女超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玄幻复仇争霸开局嘲讽天道被雷劈?但可惜天雷都劈不死我!我,胜天半子!...
关于长生仙族,从小符师开始长生一名小散修,漫漫仙途一人行。一手挥刀,一手画符。挥一刀,杀一人,杀一人,得寿一年。一朝醉醒,又入红尘一曲仙琴祭红颜,叹惜,红颜早成枯骨。一杯清酒敬故人,奈何,故人已化黄土。...
十岁时,顾浅父母惨死。二叔顾瀚沉一家美其名曰照顾顾浅,其实就想霸占顾浅父母遗产,住进了顾浅的别墅之中。前世,二十岁时候,顾浅正式要继承父母遗产,但二叔顾瀚沉跳出来说顾浅非是父亲顾瀚轩的种,说她是二叔顾瀚沉的亲女儿,真正的顾家千金则是顾瀚沉现在的女儿顾洛雪。当年两家孩子抱错才出现了这个乌龙。变成顾瀚沉女儿之后的顾浅,失去了继承权不说,最后被磋磨至死。顾浅死前才从堂妹顾洛雪口中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什么亲子鉴定,全都是顾瀚沉一家的谋划。为的只是想要从她身上夺走所有气运。重生归来,顾浅和废柴大佬沈承睿合作。发誓要夺回属于她的一切,手刃仇人。最后当了渣渣前未婚夫的小舅妈,把劈腿陷害她的未婚夫气的七窍生烟。沈承睿给我一个投怀送抱的理由。顾浅整个宁家和我一身的气运全给你,这个理由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