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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踏踏!
踏踏踏!
又过半晌,终于,随着一阵纷乱嘈杂的脚步声,自楼道之上,宛如雷霆,滚滚而来。
乘坐电梯,一路直上二十八楼的宋家众人连同附属实力,关键时刻,终是全副武装,气势汹汹,抵达现场!
为首一名身穿唐装的中年男子,双手负后,面带煞气,等一马当先的走上前,用那双急不可待的眸子,第一眼就扫到了此刻正被缚在天台边的宋钟,他的儿子!
与此同时,见到自家父亲亲临现场的宋钟,心底原本熄灭的希望之火,也是瞬间死灰复燃,甚至有了种,愈演愈烈的架势!
“年轻人,我猜想,你这次大胆惹错了对象。”
“容我提醒你两句,你现在绑架的,是我东海宋家的少主,也是宋家未来的接班人,而我宋家,是东海当之无愧的顶级豪族,无论影响力,还是统治力,都属于近乎可以只手遮天的存在,别说你们这两个小毛贼,就是一般的宗族势力,我宋家,也能让他一夜之间灰飞烟灭!”
“所以,废话我不多说,赶紧放了我儿子,不然的话,你们两个狗东西,今天不死也得褪层皮!”
本尊正是现任宋家家主,宋钟父亲的宋运城,双手负于身后,一双傲然目光,淡淡的扫过沈瑜两人的同时,语气老辣,绵里藏针。
一副指点江山,抬手间便可以决人生死的豪迈姿态,顿时引发现场众人交口称赞,附和不停。
身为第一等的名门望族,今夜蒙此荒唐一难,自然有不少善于溜须拍马的势力和个人,就像是苍蝇闻到了粪坑,自然望风而来,屁颠屁颠跟在宋家人的背后,摇旗呐喊,扬言打击犯罪,惩恶扬善。
说到底,不过就是为了借机攀附上宋家这颗大树,日后,背靠大树好乘凉而已。
因此,现在这个场合,谁窜出来跳得最欢,咬的最凶,百分之百,铁定能讨得宋家老爷的欢心!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千载难逢的机会,可得抓住咯!
一念作定,眼见着稍远处的沈瑜两人,依旧是只顾吞云吐雾,似乎是把宋家老爷的话丢在了耳边一般,人群中本名正是程信达的青年胖子,急不可耐,当即叉着腰,骂骂咧咧的率先站出,
“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狗东西,宋老爷跟你们说的话,也敢当作耳旁风?真他妈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我程信达令你一分钟之内,乖乖释放了宋先生,并且主动跪到宋老爷的跟前,毕恭毕敬,磕头认罪!”
言罢,这青年胖子更是笑容玩味的舔舔嘴唇,双手叉腰,对着沈瑜的方向,鼻孔朝天道,
“我这番风尘仆仆,不辞辛苦的赶过来,也着实有点舟车劳顿了,你不介意的话,待会跪过来的时候,顺带把我这鞋底给舔干净咯,这样的话,说不动我还能在宋老爷和宋先生面前,替你说上几句好话。”
“哼,我好话就说到这里,两个小东西,最好乖乖照做,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话音刚落,不待沈瑜有所回应,一脚踩灭烟头的赵信,一边右手揽向腰间,一边朝着这程信达大步而来,中途,冷声询问一句,“你是不是话很多?”
“草,狗东西,你还教训起我来了?!”
深感颜面受辱的程信达,当即暴跳如雷,刚想窜起来,指着已经逼近身前的赵信鼻子,一通喝骂。
下一秒,当即哑口无言,整幅身体都僵硬原地,止不住地冷汗直流。
枪!
他看到了一支枪,就这么黑森森的顶在他的脑门之上,只需对方悄悄一勾手指,就可以随时掀开他的天灵盖!
“你不是话很多吗?”
“来,再叫一句我听听。”
程信达,“······”
众人,“······”
...
一个踉跄,陶椿终于在颠簸中恢复了意识,她穿着一身红嫁衣捆在牛背上,牵着喜牛的男人正在往深山里走。陶椿困在这具身体里半月有余,这具身体的正主是守皇陵的陵户,十岁出山上学堂,十五跟着当厨妇的姨母在主家生活。十九岁这年,她喜欢上山外一个男人,父母得知消息后在山里给她定下一门婚事,对方同为陵户。她不愿意回深山守陵,想在山外跟喜欢的男人成亲。但陵户从出生就拿朝廷俸禄,生来就担着守墓的责任,未经朝廷允许不能私自出山,更不能在山外生活。她若执意不回山,全家都要削籍为奴去守地宫,就连收留她的姨母也落不着好。婚期越临近,她越是抗拒,愤怒之下竟吞药而亡,留下个烂摊子丢给姨母。陶椿摁下复杂的心绪,她伏在牛背上咳一声,牵着喜牛的男人停下步子。邬常安解开绳索,看她眉目清明,他面无表情地劝说你我同为陵户,出娘胎就在墓前,死了都要埋在深山里,山外不属于我们。不要再做伤害自己的蠢事,活着多好。陶椿粗略地打量他一番,这人在山里估计跟人打交道少,装相都不擅长,讨厌的情绪都挂在脸上了。陵户在深山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有俸禄,有祭田,还不用交税,每日除了种地就是在山里转转,防火防贼再做做洒扫种种树,实在是个避世的好去处。魔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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