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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二更合一
乔春锦惊奇道:“夏儿,你什么时候学会了理发?”
林夏青从水房打了一盆洗头水回来,“借剃子和剪子的时候。”
她都有点后悔没早两天就对晋扬的头发下手,这是她照顾的病人,也是她的作品,一个气色红润的病人,顶着一头因为长度过长而稍显精神颓废的蓬发,多少是她这个护工照料不周了。
林夏青从保卫科大爷那儿借了一套剃子和剪刀,前两天她就看见大爷在门卫亭那儿摆了脸盆和毛巾架给自己剃头。
那会儿是大清早,天都没亮透,林夏青拉着前一天没卖完的大酱,准备上城西赶早市。
大爷从岗亭里出来,拎着一只烧的沸腾的翘嘴茶壶,壶嘴低下去,水流直往搪瓷盆里的凉水怼。
林夏青踩着三轮,把手刹往栓子上一靠,双脚猛一顿地,笑着和大爷打招呼:“您老洗脸呐?”
大爷把印着喜庆红双喜的毛巾往肩头一搭,道:“准备剃头呢,小丫头又出去啊?”
林夏青盯着毛巾上褪了色的喜字,心想:这是喝哪户人家喜酒分的红毛巾,红底黄字,红色这会儿已经差不多褪成枯粉,而黄色呢,一褪,成了泥黄,在那显旧的沧桑红粉色上,显得这段婚姻的主人日子也太过的苦哈哈了。
仿佛再艳丽的一对新人,日子过久了,就跟这条毛巾似的,他们的婚姻最终都会沦为一块灰兮兮的旧抹布。
“又上城西的菜市口卖酱啊?”
大爷转身,从岗亭里拿了一套宝贝家伙出来。
林夏青是怎么判定这一套东西是大爷珍藏的宝贝的呢?
因为大爷拿出来的木匣,上面有好多亮晶晶的贝母,贝母薄片们被工匠打磨得晶莹剔透,它们重新组合后,成了许多精美的花样。
一些贝母们是娇艳的芙蓉,一些贝母们是神态灵活的彩蝶,看得出来,这个木匣在不属于大爷之前,应该是一位女士十分珍爱的脂粉首饰盒。
大爷见她盯着盒子,笑得很是得意,说:“你这眼神,就跟我小孙女第一次见到这只盒子一样,眼睛直勾勾的,多么眼馋的一只小狼崽啊!
这是我老伴儿当年的嫁妆,我老丈人亲自找的料子,他是漆器厂的老工匠,一辈子的心血都在这一片片指甲盖儿大小的螺钿上,漂亮吧?”
打开匣子,里头是一整套剃头家伙式儿,有剃子有剪子,大中小号都有,大爷从里面取出一把中号的剃子,叹气说:“我自己剃头十来年啦,老伴儿走了,没人帮我打理头发,我干脆理光头,一把推子全推了,三千烦恼丝眼不见心不烦。”
其实是老伴儿四十来岁就心脏病突然走了,大爷一夜之间白了头,嫌自己去上坟像只白头翁似的,会被老伴儿嫌弃。
剃掉之后的白发再长出来,就是一茬儿黑一茬儿白,既不全黑,也不全白,脑袋上像布满了黑白杂乱的围棋棋子,忒难看,索性从那以后,大爷就都理光头。
林夏青以前也给自己理过头,高中毕业之前她一直留短发,父母过世得早,小时候无人为她耐心编头发。
好像是七八岁吧,也可能再小点儿,总归是父母过世以后没人管的时候,家里哪个亲戚嫌她邋遢,一剪子替她绞了长满虱子的头发,从那以后,她就习惯性地留短发,发脚还剃得很高,一直高到耳后,她都是用推子直接推掉的。
短发比长发好点,没那么容易藏虱子,也更好打理。
林夏青有点同情地看看大爷,同时也像是看到了年幼时永远留短发的自己,唉,同病相怜罢了,手上有点儿手艺能自己理头的,一般都是可怜的孤家寡人。
晋扬对林夏青的理发技术表示怀疑。
他有贼心誓死不从,却没贼胆真正反抗,总之在林夏青的淫威之下屈服了,老老实实地坐在板凳上,让林夏青为他的肩头披上毛巾,等待她在自己的脑袋上对头发们胡作非为。
林夏青嘱咐他:“你别乱动,千万别乱动,门卫大爷这一套可是传家的家伙式儿,我怕我失手给人家砸坏了。”
晋扬抽了抽嘴角,绝地狂晕。
什么?她在担心这套破剪刀,而不是担心他的头发?他尊贵的头发,竟然还没一个老保干的剃头老古董重要!
晋扬的心境可谓一波三折,嗯,不动就不动,随便吧,伸脖子是一刀,缩脖子也是一刀,头发没了可以再长,但他不能惹林夏青生气,不然今晚都没人帮他洗澡。
他喜欢自己在洗澡的时候,听林夏青一边哼着奇奇怪怪的小调,一边给自己拧毛巾打肥皂,两人配合还挺默契。
林夏青的脑回路还有更绝的,剃子在他后脑勺蜗牛一样地爬,嗓子也慢悠悠的,说:“你们这年代的人,就是头发多得让人嫉妒。”
对,不是羡慕,而是嫉妒,要知道,搁她生活的年代,养发、植发可是一门多么俏的生意啊。
晋扬第一次听到一个人既不嫉妒他的才华,也不嫉妒他的钱财,而是嫉妒他的头发,这人还是个长着一头乌黑油亮长发的女的。
他哭笑不得地反问道:“头发有什么可嫉妒的,你的头发比我多吧?”
林夏青扬了扬下巴,似乎认同了他的说法,啊,真好,这辈子头发真多,没有掉发日渐变秃的烦恼。
乔春锦帮晋扬举着镜子,粉塑料柄的折叠镜,这个年代的粉荧光饱和度一般比较高,粉的俗气,镜子背面是一个女电影明星的照片小像。
林夏青说不认识镜子上面的明星,晋扬把脸凑到镜子后头去,看了一眼说是陈玛雅,铁路文工团的演员,去年有一部《小巷幽兰》就是她演的。
运动过去,百花齐放,这几年大约是中国电影史上最昙花一现的百家争鸣时代,不仅是电影,还有伤痕文学,这是一个勇于直面伤痛、热衷反思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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