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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很好,不要担心。”
莫思文连忙说。
“那就好。”
殷姗姗放心的舒了一口气,然后她开心的拉着莫思文的手进屋,说:“我刚刚完成了一副作品,你来看看。”
殷姗姗画的是日落的景象,红日渐渐没入地平线,太阳的余晖将海平面镀上了一层金黄的颜色,只海鸥展翅划过潋滟的水波,冲向天际莫思文想到了一首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殷姗姗从小就很喜欢画画,而且极很有天分,她曾经说过要办一个画展,而不管是殷国程还是莫思文也都有能力帮她实现这个愿望,但画展的事却一再搁浅,因为殷姗姗说:“思文,我发现我的大部分作品画的都是你,如果拿这些去办画展,万一别人没有看上我的画,反而看上你了怎么办?还是等等吧,我再准备准备。”
“真美。”
莫思文由衷的赞叹。
他其实不懂画,他这种被铜臭味腐蚀透了的俗世商人,时间都花在怎么赚钱上面了,没有空闲来培养艺术细胞。
但是,只要是殷姗姗画的,他都觉得好,她能重新拿起画笔,真的很好。
“为了奖赏你,我请你吃饭。”
她的纤弱令莫思文难受。
“好。”
殷姗姗笑得很甜,“你等我换件衣服。”
她跑向了卧室,过了一会儿,她拎着两件淡雅的洋装出来,一件是湖水蓝的颜色,蕾丝质地;一件是柠檬黄的颜色,丝绸质地,“你说哪件好看?”
莫思文指了指她的右手,“黄色这件。”
黄色很衬殷姗姗的肤色,丝绸也更配她的气质。
“你以前不是总叫我不要穿得那么黄吗?”
殷姗姗的眼神有些疑惑,“怎么,你喜欢的颜色变了?”
莫思文无语哽咽,以前,他是她的男朋友,他不想别人看到她的美,怀揣着这样的小心思,所以,才不要她穿黄色的衣服;而现在,他不再是她的谁,所以他只是单纯的为她挑选了更适合她的。
不是他喜欢的颜色变了,是他喜欢的人变了。
“嗯。”
莫思文含糊的带过殷姗姗的问题,“喜好是会随着年龄变化的。”
殷姗姗不疑有他,“哦,那就穿这件。”
她迅速的换好衣服,和莫思文一起共进晚餐。
菜都是莫思文点的,自打他们开始恋爱起,殷姗姗不管什么都听他的,她什么都喜欢问他的意见,事无巨细,唯独除了她的终身大事,她自己做了决定。
难受贯穿了莫思文的五脏六腑,他欠殷姗姗的太多,可他能给她的补偿却太少。
就连陪她一起吃顿饭,他想给她点些她喜欢的菜品,可当他下完单,让殷姗姗看看还要不要再点些什么,他才发现他在不经意间点的都是顾子语爱吃的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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