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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生宝鉴第二卷:环球旅行卷第一百六十八章:不如跳舞“加林加林赛”
在佤族语言中的意思就是大家一起来跳舞。
唱着唱着,大家果然一起跳起了舞。
血牙灰海狸跳起了印第安战舞,萨列满跳起了因纽特收获舞。
王希咖看大家各跳各的跟蹦迪似的不是很有章法,就教大家跳彝族火把节的左脚舞。
这个集体舞果然很受欢迎。
王希咖又隆起一堆篝火,让大家一起围着篝火跳舞,这下就真的像彝族的火把节一样了。
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本来也崇拜火,大家一起边跳边唱,完了又把杀死的霸王龙拿来考了吃,喝着王希咖带来的蒸馏酒,一直跳了三天三夜都没感到疲倦。
每个人都跳了自己独特的舞蹈,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的舞蹈本来就有比较强的仪式性。
看起来有点像毛利人的战舞,又有点像少数民族舞蹈。
对于他们来说,舞蹈是祭祀神灵的一种仪式。
印第安人也是原始宗教信仰,信仰万物有灵和类似巫术一类的东西,有点类似萨满信仰。
对他们来说,舞蹈的涵义很多,有战斗性,有仪式性,也有一点点娱乐性。
对于王希咖来说,舞蹈的含义就简单多了,就是跳着好玩。
首先他就跳了一段野狼迪斯科里“来左边跟我一起画个龙,在你右边画一道彩虹”
式的迪吧双手双手划水舞,赢得阵阵掌声。
紧接着他又跳了一系列后世迪吧比较流行的甩头舞,手指舞,双手发芽舞等舞蹈。
这种欢快简单而又热情奔放的舞蹈很快就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看着原住民们跟着自己一起跳发芽舞,王希咖不由得想起一个词:“魔性”
。
白天大家就沿河行进,渴了就直接喝点育空河水,饿了就吃大马哈鱼,或者打点野味吃。
这印第安人除了携带盐巴还携带辣椒粉——原来辣椒就是原产于美洲。
这可就爽了,王希咖重生前是西南人,最喜欢吃辣椒。
可惜在欧亚大陆上还没有这种作物,来到美洲,终于又吃到了久违的辣味,幸福得几乎要留下眼泪。
到了傍晚天色将晚,血牙和郎那多就去打点野味来做烧烤。
当然,少不了的表演就是唱歌跳舞。
每天晚上吃点小烧烤,唱点小曲,跳个小舞,已经成了这伙人的保留项目。
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的歌舞虽然有意思,可是数量并不是那么多。
一般也就会6,7首曲子,3,4种舞蹈。
没几天就把大家会的都展示完毕,只能重复老歌。
王希咖就不同了。
虽然他所属的汉族曾经被人评论为“最不能歌善舞的民族之一”
,但作为一个现代人,他从小听流行歌曲长大,会的曲子不是一首两首。
唱完了彝族佤族这些民族歌曲,王希咖就开始给大家唱他从小喜欢的歌星。
beyound乐队的歌,四大天王的歌,邓丽君的歌,张慧妹的歌,伍佰的歌,周杰伦的歌,刀郎的歌,凤凰传奇的歌……唱起来根本不带重样的。
哪怕偶尔忘记一两句歌词也不打紧,只要把曲子的高潮部分吼出来,把自己吼开心就好。
喝着酒,唱着现代歌曲,还有一群观众捧场,终于让王希咖找到一点前世在ktv娱乐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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