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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
乌提的脑海里浮现出军营里乌泱泱的一票光膀子的大爷。
两个男人!
那画面太美他无法想象。
幸好普拉美斯是单相思!
他松了口气,好言宽慰:“你只是在军营里待太久了,等我们离开了这里,你会遇到喜欢的姑娘的。”
只是因为寂寞吗?
见普拉美斯依然愁容满面,乌提在他背上重重地拍了一掌。
“走,陪我去练练手,出身汗心里就敞亮了。
快打仗了,什么事都得活着再说!”
刚入战车营的时候,老兵们时常取笑普拉美斯是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想靠参军挣个从政的资本。
哪知上了战场,这个小白脸很快就让所有的人刮目相看。
他仿佛换了个人似的,浑身萦绕着戾气,眼里充满着杀意,一把弯刀所向披靡,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赫梯兵若不小心与他对视,瞬间会心神动摇,无心恋战。
古时候的战争,胜败有时候只在于气势,溃败就在一线间。
几场大战后,他成了战场上的传说,埃及兵都认为他是神派来的杀将,只要有他在,胜利就属于埃及。
在此后的一年间,普拉美斯因战功卓著连升三级,成了战车营营长。
有了公务在身,他变得忙碌起来,但他一直坚持特训,渐渐就成了习惯,即便没有了赫纳布的陪伴。
这日夜幕降临时分,薄雾笼罩,河滩上多了个腾挪跳跃的身影。
反曲刀是普拉美斯习得的第一件兵器,如今仿佛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被他挥得呼呼挂风,如行云流水,似游走龙蛇。
月光反射在刀面上,像流星划破夜空,璀璨而耀眼。
“咔嚓”
,是石子摩擦的声音。
“谁?”
普拉美斯大喝一声,窜到了一块大石头的后面,弯刀架上了那人的脖子。
是个少年!
比自已矮半个脑袋,稚气未脱,穿着战车营的兵服。
少年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到了,但很快就镇定下来,站直了身子,大声说道:“一营,一连,三排,雷赫麦尔。”
原来是这个月刚来战车营的新兵。
普拉美斯收了刀,后退了一步:“小鬼,大晚上不睡觉,在这里鬼鬼祟祟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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