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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联胜的话事人叫莫德烈,人称烈哥,而本人已经五十多岁接近六十,不过保养的很好,心態更是年轻。
按照他的真实年龄,叫一声烈叔都不为过的,可莫德烈不喜欢,只喜欢別人叫他做烈哥。
刘建明跟著阿华开车来到莫德烈在九龙的別墅,经过门岗古惑仔的检查,两人才进到別墅內。
莫德烈穿著唐装,在园里打理草,对两人的到来不闻不问,似乎对两人很不满意一样。
而阿华也不著急,和刘建明坐在园里,看著莫德烈给草浇水。
半个小时后,莫德烈才做完事情,洗完手走过来。
“烈哥!
!”
阿华和刘建明站起来,齐声打招呼,脸上的神色颇为恭敬。
这是刘建明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莫德烈,对这位大佬大的性格不是那么了解,至於那些传闻,刘建明认为不太可信。
“坐下,不用这么客气。”
莫德烈压了压手,笑容可掬的说著。
年轻时候的莫德烈可是很猛的,曾经独自一人追著小社团的话事人,砍伤了十几个古惑仔,如果不是差人及时赶到,那个话事人一定被砍死了。
砍死人要坐牢?
在70年代之前,还真的不需要,当时的和联胜话事人见莫德烈如此之猛,便钱买通差馆,让其他的小弟顶罪了,莫德烈顺利上位,当了和联胜的红棍。
有了话事人的支持,莫德烈青云直上,在和联胜混得如鱼得水,如今更是当了十几年的话事人,社团內无人敢对他不敬。
“你就是仔明吧,能让辣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得到了兴安社肥叔的招揽,你应该是个人才。”
莫德烈笑呵呵的样子,语气却有些戏謔。
“我是仔明,烈哥过奖了。
辣姜哥手下有阿鬼这样的头马,根本不需要我,我也只好过档到华哥这里,虽然华哥的实力不及辣姜哥,不过华哥做事很公道。”
刘建明脸色不太好。
“年轻人的火气很旺啊,辣姜做事向来是这样的,应该不会改了。”
莫德烈微微笑道“肥叔看得起你,你要是到了兴安社,可能比待在和联胜更有前途。”
“我是和联胜的人,在同字头里过档不是什么大事,如果过档兴安社,辣姜哥恐怕会派人砍死我,我不想做亏本的生意。”
“哼!
果然是个人才,懂做生意。”
莫德烈警告完刘建明,转头看向阿华,道“阿华,你们有什么事找我直接讲吧。”
“烈哥,阿明发现了兴安社香蕉仔的踪跡,想用这个消息跟兴安社要点好处。”
阿华很直白的说道。
莫德烈沉默了一下,“你们想要什么?想社团怎么做?”
莫德烈当然知道兴安社的处境,他还打算等兴安社受到差人打击,调集人马抢走兴安社的一些地盘。
江湖就是这样,大吃小,小吃更小,你不吃,別人吃,那弱小的你迟早被吃。
这是江湖的铁则,谁都无法改变。
“阿明,你来回答烈哥吧。”
阿华也不太清楚刘建明的想法。
“是,大佬!”
刘建明点头说道“烈哥,兴安社摇摇欲坠,江湖很多社团都想分一杯羹,兴安社的肥叔应该很害怕,现在提要求正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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